食堂副食品供应商采购意向公开(2026-JLYJTQ-W1001)(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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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6—JLYJTQ—W1001

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服务期限

交货地点

备注

1

副食品采购

蔬菜类、畜肉类、鱼禽蛋类、干菜调料类、水果类等

1

2年

陕西

西安

预计年度采购额:179万元。如遇政策调整,采购金额相应减少,具体以实际采购额为准。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所有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特定资质:①投标供应商应持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应在西安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仓储配送场所及冻库

联系人: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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