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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婺源县高铁商务区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婺城投字〔2025〕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婺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秋口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以观天仪作为起点,沿植物园山脊,经棋园山庄入口北侧、跨越文博路至星江河,环绕湿地公园向两侧延伸。线路全长约3150米,其中森林步道约2416米,地面线路约431米,五座索桥约303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分两期实施建设,共24个月。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2641.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998.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1.78万元,基本预备费568.52万元,建设期利息702.4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一般债劵及自筹。
六、项目赋码: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项目赋码为2410-36*开通会员可解锁*-374194。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方式: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工程设计:
1、土地、规划等重要前期工作情况应简述。应补充上位规划关于健身步道的规划条件。
2、二期工程跨河桥应有水利部门与专家论证意见,架空高度应结合婺源河道通航要求。二期工程应征求林业和湿地保护相关部门的意见。
3、项目关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沿线恢复是否有初步设计,费用是否考虑。建议对项目做环境影响评估、水文地质影响评估。
4、应结合原婺道一期项目变更、优化内容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钢构件耐久性、防腐性、无障碍、安全报警装置、休憩(含卫生间)与观景等应充分考虑。
5、建议明确桥梁结构承载人数,建议优化文博路天桥设计。防雷设计、消防救援如何实施保障,应有措施。
6、应补充道路专业图纸,如路面结构厚度、标志标线设置等内容。
7、项目造价较高,仅步行功能单一,未考虑骑行建设,建议补充该部分内容阐述。
8、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中关键节点开工日期与横道图应调整。
9、文本文字方面:建议将可研报告批复与执行情况附入文本;文本中上海XX公司等内容请复核;设计说明应补充完善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等内容。设计技术标准应补充桥梁净空、设计洪水频率及水位标准等内容。
十、招投标方案:
1、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2、应补充招标基本情况表(勘察、设计、建安、监理、其他内容)。
3、招投标应补充工程施工招投标内容,招投标依据建议依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5号》文件。
十一、投资概算:
1、部分编制依据应更新。
2、造价信息期刊应调整至近期。
3、应补充或提高钢结构检测费、桥梁检测费、桩基检测费。
4、建议补充维护、保养、保障功能优化措施等概算清单。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照上述审查意见尽快修改,补充完善设计并调整概算,形成对审查意见的逐条答复和修改后的设计文本上报,以利批复。(专家名单附后)
十二、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概算核定表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 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