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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三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一标段、二标段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初设【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邯山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邯山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三期)总投资11485.13万元,建安工程估算:7208.87万元,新建地上建筑面积8252.96㎡,地下建筑面积234.2㎡,改造面积9391.87㎡,面积合计17879.03㎡。 建设规模:一标段:代召乡卫生院:建设范围包含代召乡卫生院新址和原址,其中新址建设内容:新建大门、污水处理站、非机动车棚、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门诊综合楼东、西楼提升改造,室外改造工程等附属工程。原址建设内容:原建筑拆除后新建康养中心、警卫室、消防水池、车棚等配套设施与室外工程。总新建地上面积3097.24㎡,地下面积234.2㎡,提升改造面积3771.25㎡,总合计面积7102.69㎡。 二标段:火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建筑内外墙、地面、屋顶、门窗、大门、玻璃顶棚、强弱电、抗震加固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等,改造建筑面积493.37㎡。 建设地点:代召乡卫生院、火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招标范围:1.对本项目二个标段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4260.37万元,二标段:149.98万元。3. 一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二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二标段: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1 日以来承接过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2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当日查询信息为准);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或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7其他要求:(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3)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按标段顺序开标。(以招标公告列明的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先中为准,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5)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向 招标人:邯郸市邯山区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益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李志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张长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31829
电子邮箱:fddjzbzx@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邯山区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益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兴华路16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 |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0 |
| 联系人: | 李志涛 |
联系人: | 张长江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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