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停车棚建设项目
邀标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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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纳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化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优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华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卓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曹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尚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停车棚建设项目已由中共宁化县公安局委员会会议纪要宁公纪〔2025〕12号宁化县公安局基建建设小组会议纪要宁公基建〔2025〕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4.271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停车棚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2715元(其中暂列金额:1276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608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均可),通过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enjoy5191.com/home)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0.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01 月0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enjoy5191.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enjoy5191.com/home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公安局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86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楼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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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女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国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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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宁化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enjoy5191.com/home)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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