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的公告-欢迎光临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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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的公告

项目名称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GXCQ TY25-980 (3) 在澳价格 271,801.80 元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主要为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持有的一批报废资产,主要包括传 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电脑、投影机、打印机、空调等,现存放于南宁职 业技术大学报废资产仓库,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后由受让 方自行搬迁,费用及安全自理。 踏勘时间及地点:12月10日上午9:30,地点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 169 号南宁职业技术大学1 号门: 12月10日下午 15:00,地点为南宁市西乡塘 区明秀西路 112-8 号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四分院)大门。意向方需在规定时间 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视为放弃现场踏勘。踏勘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 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网址: http://ljs.gxcq.com.cn/#/projectDetail/1b69980dab4746aba83ec1779b6e9 891.html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广西交易所集团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 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 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 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 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宁职业技术大学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 1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旺
注册资本 24297 万元
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教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开通会员可解锁*X5
经营规模
转让行为批准信 1元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财政局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人民政府
批准类型 社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等
批准文号 第七秘书科 202500719
批准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评估信息(不公开)
标的企业评估核 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华夏资产士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报告文号 桂华夏资评报[2025]第 064 号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302,002.00 元
账面浄値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71,801.80 元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 条件 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1.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
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和交易服务费(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2. 受让方与广西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
3. 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完毕后,转让方通知受让方办理交割手 续,转让方与受让方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交割手续, 受让方自行负责对成交标的进行拆迁,费用及安全自理。 4. 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不抵扣成交价款,全部转为搬迁押金, 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合同约定)完成搬迁并未违反搬迁 协议相关规定的,搬迁押金不计息退还。 5. 设备搬迁时所产生的任何垃圾均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并保持 搬迁现场的整洁,否则搬迁押余不予退回。 6.本次交易通过广西交易所集团专用账户结算。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 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目前 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现场勘察情况确认书; 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自然人: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现场勘察情况确认书;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确认书提 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想手印的复印件。
2.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 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車大事项及其他 拔露内容 1、标的资产按现场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现场确认标的状况,标的 状况以转让方带客户踏勘时现场指认的范围为准),不齿实际交割数量、规格 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以重量、质量等存在差异为由追究相 关单位及转让方的责任。转让方对资产的完整性、可使用性不负任何责任,意 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 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置保证金。 及转让方个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受让 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 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清运条件等为由而拒 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广西交易所集团、转让方将按照规定处 3、意向受让方在踏勘前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交姓名、车牌、电话等信息 用于向转让方报备。因未及时提交相关信息造成无法踏勘的,广西交易所集团 4、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转让方不保证提供拟出售 的物资的数量与预估数相符,最终出售数量以实际为准;也不保证其规格型号、 元素、化学成分达相关标准规定;不保证其可用,不对其完好性、安全、质量 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受让方将物资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

质量责任。

5、搬迁过程涉及的装卸费、清理费、运输费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6、搬迁期间发生标的损坏、灭失、价值缩减以及因搬运等行为导致他人之 人身、财产权益受损等风险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判断搬迁条 件,如因场地、道路等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标的不能正常搬运的,风险由受让方 承担。

7、报名时需签署《现场勘察情况确认书》,并在报名时上传。

8、其他约定详见附件资产转让合同、搬迁协议等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转让 方所有。

9、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号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1/11/1 1/11/1
交纳金额 50,000.00 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 12月 12日 17:00:00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
保证金不计利息。
交纳注意事项 2. 小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 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
保证金详细情况 证金。
4.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 日内原额退回(个计利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账户信息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开户银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
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が置 方法 1.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搬迁押金,搬运完 成后由转让方向广西交易所集团申请退还搬迁押金。 2. 保证金个子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广西 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 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 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他竞买人应 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 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 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 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 程序的: (8)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受让的; (9)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非因转让方原因 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 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披露附件 2. 搬迁协议(范本)
3. 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4. 现场勘察情况确认书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计
方,仅征集到1 | 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
家符合条件的意 资产转让合同与搬迁协议。
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计
方,征集到2家
或2家以上符合 网络竞价
条件的意向受让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马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机构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1.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 16 号菲律宾园 · 金菲蒙园 2 号楼南
宁金融大厦2楼
2.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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