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市民中心
联系人: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环境资源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钢精品板材提质加工项目 |
南京江北新区建钢路与创业路之间 |
南京钢艺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在南京钢铁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现有3#厂房CD跨内新建1条5.2米钢板预处理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生产线具备抛丸、喷漆功能,通过表面处理以提高钢材的表面质量和耐腐蚀性,项目处理加工的钢板全部来源于南钢。项目建成后,年设计处理产能(双面计)400万平方米,本项目不新增南钢钢铁产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南钢三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二)抛丸废气经“沉降箱+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装及烘干废气经“漆雾过滤+RTO”装置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合理布局各种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桶、废矿物油、废劳保用品、废滤材、漆渣、废活性炭、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钢丸及抛丸灰、废包装材料、废滤筒滤芯收集外售。 |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