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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五河县固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五河县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五河县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五河县小溪镇工业集中区东北,东侧紧邻104国道 |
| 建设单位 |
五河县固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等,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绿化、消防等附属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吨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一道风选、二道风选、皮带输送、颚破、反击破、人工分拣、加湿机进料、渣土筛、成品筛废气经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溪镇硖石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渣土、粉尘、石粉、金属、木材、塑料等暂存于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危险废物等。风险场所为危废库等。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设禁火标志,加强生产管理,厂区新建初期雨水池,配套建设一回用水池。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2509-34*开通会员可解锁*-6977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