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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研拓重工(安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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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淮上区西外环路以东龙华路以北 |
| 建设单位 |
研拓重工(安徽)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安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西外环路以东,龙华路以北,主要建设生产区和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 4500 平方米,用于生产煤焦化装备、焦化炼焦单孔调压系统、清洁无回收焦炉一次风二次自动配风系统、干熄焦装备、焦炉系统改造、干熄炉系统改造、焦炉自动测温系统、冶金装备、余热发电设备、矿山机械、智能装备、环保设备及各种特殊阀门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下料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性漆调漆、喷漆、固化烘干及喷枪清洗工序废气经“除湿器+迷宫式漆雾过滤器+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性漆废气经“除湿器+迷宫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相关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再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各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有金属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废气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清洗废液、废沸石、废催化剂、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丙烷、液化石油气、二甲苯、油漆、稀释剂、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等。构成危险单元的设施包括生产车间、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等。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场所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厂区设置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跟踪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综合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市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309-34*开通会员可解锁*-401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