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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禾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汽车零部件 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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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迎江区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安庆禾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汽车零部件注塑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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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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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地址 |
安庆市迎江区华中东路综合楼5楼 |
邮编 |
246000 |
| 项目名称 |
年产60万件汽车零部件注塑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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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庆市迎江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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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庆禾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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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机构 |
安徽凯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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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位于安庆市迎江经济开发区,租赁安庆市辰辉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25%,属于首次报批新建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安徽安庆迎江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购置吹塑机、注塑机、冷水机、粉碎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外购塑料粒子经过搅拌烘干、(注塑/吹塑)成型、检验(破碎)、包装等工艺制得产品;建成后形成年产60万件汽车零部件注塑件项目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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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等,项目注塑/吹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2.废水:项目含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作为补充水源全部回用至地面清洁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安庆市马窝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主要来自生产时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边角料、不合格注塑件和吹塑件、袋式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其中不合格注塑件和吹塑件破碎后回用,其他外售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废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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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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