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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酒类前处理相关辅助设备—微波消解仪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酒类前处理相关辅助设备—微波消解仪设备购置
项目编号:FJZC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
1、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对酒类前处理相关辅助设备—微波消解仪设备购置进行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内容:购置一台酒类前处理相关辅助设备—微波消解仪设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供货期:60天;
(4)质保期:1年;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
(2)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供应商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须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的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1)凡有意参加者请到山西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天玉公寓五层)获取采购文件,或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sxmszb@163.com),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④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⑤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
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西羊市街52号
联 系 人:穆海峰、拱中颖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sxms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