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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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5
发布于
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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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招标公告
索引号 321302000/2025-02193 分类 招标公告 其他 公告
发布机构 宿城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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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SCGQ30601[2025]165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建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

2.1.2建设规模: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总投资约1058147.39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1058147.39元。

2.1.4工期要求:25日历天。

2.1.5 其他:

工程竣工且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9%),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利息。                              

付款前承包人先提供付款申请,承包人单位名称抬头正式发票等所需材料,待发包人履行完财务审批程序后支付。

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票或数字人民币。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微电子智造产业园一期抗震支架及风管岩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报名(电话/微信同号:*开通会员可解锁*)。(报名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5.2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建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经济开发区科工路29号

联系人:肖永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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