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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沸点芳烃增塑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研发中心(不用于生产)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一代高沸点芳烃增塑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东路119、121号
建设性质: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及规模:淘汰落后、置换塔填料、塔内件、圆形逆流式冷却塔等设备42套,购置国产机泵、RCO尾气处理等设备6套,共计本项目主要设备207台/套,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不新增变压器。项目建成后拟形成27万吨增塑剂及3万吨高沸点芳烃溶剂的生产规模。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鹏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梅堰东路119、121号
联系人:崔总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514478835@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
全本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