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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周工(981208314@qq.com)
南京通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6日
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5422MmvaBic9TtHqXVJTA?pwd=ma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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