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里1号306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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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第次)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帐户名: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霞光东里1号306室

起拍价:1150000元(双方当事人协商议价);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5500元。

特别提醒

1、如本拍卖公告内容存在瑕疵或需要其他特别注意的,本院将在公告过程中予以更正;如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最终公告为准,请在竞拍前确认公告内容。

2、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导致竞买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

3、拍卖成交后,非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办理撤销拍卖的,本院不承担资金占用的任何费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休息)上班时段接受咨询,有购买意向者请拨打本院咨询电话。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00-11:30组织集中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10分钟到该房地产处等待,无需预约,过期不候。我院看样实行实名制,工作人员将对看样人员进行身份登记,请携带身份证前往看样现场。未经允许严禁拍照、录像、直播、制作短视频等任何形式的推介行为,除本院披露的内容之外,请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信息及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税费承担:司法拍卖及过户交易等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中,依法应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承担的税费(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出具的过户执行裁定书三个工作日内至不动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应在房屋过户其名下七个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税费票据原件至本院领取其代垫税费,逾期未至不动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或逾期未至本院领取代垫税费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七、房产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有买受人视为知晓该房产的现状情况。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认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应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无法过户时需将该房产恢复原状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产生的一切所有费用及责任。买受人成功竞买后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历史欠费,物业公司可依法向执行法院提交材料申请参与案涉拍卖款分配。

八、因各地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部门政策略有不同,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了解拍品权证信息和其他信息,并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需延迟办理过户以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价后又以房屋瑕疵或过户瑕疵逾期不缴纳尾款或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九、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实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仅提供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用于办理过户。本院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一、限购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详细政策,确定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参与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对购房资格的承诺,因未确认购房资格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与本院办理财产交接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名下不动产查询结果。

十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天与本院联系。

十四、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五、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所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后五日视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书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本标的物行使优先购买权。

十六、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海沧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开通会员可解锁*63,开户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应在接到法院通知领取文书之日起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领取文书,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一切后果自负。建议参拍人在参与竞拍前结清各种网络贷款,避免竞拍成功后办理贷款不成导致未能按期支付尾款的不利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卢先生

经办人:宁法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成交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女士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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