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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及不见面开标方式)
项目编号:确建招【2025】4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41*开通会员可解锁*-717121,招标人为确山县教育局,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概况: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位于乐山大道以东、学苑路以西、靖宇大道以北、学苑路以南。建设内容为新建男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约23887平方米;女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约23887平方米;餐厅1栋,建筑面积约5431平方米;产教融合楼1栋,建筑面积约15458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206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包括勘察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施工内容均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包含勘察、后续施工全过程配合等内容);
2.工程设计(包含设计、后续施工全过程配合等内容);
3.工程施工(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
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5.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2.8招标控制价:勘察费率控制价为财政评审工程费用金额的0.5%;设计费率控制价为财政评审工程费用金额的1%;施工控制价:财政评审工程费用金额的100%。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④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4.企业注册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TPFront/)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请各投标人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月 日8:00时至2025年 月 日17:30时,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TPFront/),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TPFront/)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TPFront/)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从诚信库中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7.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umadian.gov.cn:8820/TPbidder)上传完成。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zhumadian.gov.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7.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zhumadian.gov.cn:8820/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7.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者电子保函”,需将电子保函或者银行转账凭证制作至电子投标文件内且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编号,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外企业,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逾期未进行合同备案造成保证金延迟退款,由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未将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由招标人对排序在中标人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出具处理意见;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须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出具处理意见,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的处理意见对投标保证金予以办理。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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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月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确山县工人文化宫
联系人: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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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3楼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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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监督部门
行业监管部门: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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