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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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溧水)

文章来源: 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我局(溧水)拟对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

邮编:211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扩建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枫香岭工业集中区 江苏宜嘉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晶桥镇枫香岭工业集中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273.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收集、分拣、处理各类一般固体废物5.5万吨(其中收集贮存3.5万吨、收集贮存处理2万吨),年收集、销毁各类废弃功能性及涉密性产品0.5万吨(收集贮存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符合《报告表》所列一般固体废物的种类、规模以及入厂控制标准等。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水环境: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委托专业单位拖运至晶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大气环境:破碎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2);拆解、剥皮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维,定期对作业区域及周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减小无组织废气影响。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应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中相应标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纸、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其他可再生类固废、废橡胶、废木材、不可回收物、废金属、废电机、废锂电池、其他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废减震器、废车轮、废座椅部件、废车灯、废仪表盘、废LED灯管、废旧军服、除尘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均委外处理或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油桶,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委外处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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