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光学材料和光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等5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发布时间:
2026-01-05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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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光学材料和光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等5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江宁)

文章来源: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我局(江宁)拟对南京锈昱化验室项目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

邮编:2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光学材料和光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汤铜路以北、和进路以东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优安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依托南厂区现有闲置3#厂房1层建设光学材料和光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3000片微纳光学元件。 水环境: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浓水、清洗废水及碱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与碱喷淋塔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反冲洗废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湖熟街道集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江宁湖熟街道集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句容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本次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光刻废气、压印废气、刻蚀、去胶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光刻、去胶、压印废气经收集后进1套二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DA003)排气筒排放;刻蚀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废气通过20m(DA004)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依托厂区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因《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丙酮因子,故丙酮参照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从严执行;单位边界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丙酮执行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刻蚀机、压印机、空压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增强厂房密闭性,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固废: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反渗透膜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外售;污泥委托江苏昊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擦拭纸、废光刻胶、废显影液、废包装、废活性炭、含油废液、刻蚀废渣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或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反对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新建喷塑加工中心项目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大道51号 南京珏顺机械有限公司 南京光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用于机箱机柜喷塑加工项目。购置喷塑流水线、喷漆烤箱、空压机等设备,原材料为银花粉末5吨、金花粉末10吨、水性漆5吨等,主要加工工艺为代加工配件--前处理(除油、除锈等)--喷漆/喷粉--烘干-成品出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喷涂机箱机柜约15万只。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依托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青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正常情况下,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入青龙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入索墅东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燃烧尾气以及喷漆、烘干废气。喷塑废气经负压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燃烧尾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直排,以上废气共同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入大气。本项目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密闭车间收集后通过“化学纤维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入大气。项目废气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正常运营时全厂产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大气环境功能级别,大气功能可维持现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合理的隔声、减震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不会引起噪声扰民问题。固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生的固废均有妥善处置措施,能够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固体废物零排放。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或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反对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电路板贴片组装扩建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通联路7号联东U谷三期3号楼 南京兴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建设电路板贴片组装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由927.2平方米扩大至1854.4平方米;主要生产原材料:定制电路板、电子元器件、无铅锡膏、无铅焊丝、三防漆等;主要生产设备:SMT组装生产线、波峰焊机、AOI设备、SPI设备、三防漆涂覆机等;主要生产工艺:锡膏印刷--SPI检测--贴片--回流焊--AOI检测--波峰焊--成品检测--三防涂覆--成品。项目建成后,产量增加至约10000件/年。 水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排放。大气环境:本项目印刷、钢网擦拭、涂覆废气、人工补焊采用集气罩收集,回流焊废气、波峰焊废气采用负压密闭收集。上述废气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在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在厂区内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噪声:本项目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钢网、废擦拭纸、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容器、废锡膏瓶、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废UV灯管以及含锡膏的废抹布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锡渣、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或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反对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特材装备生产线数智化提升改造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南京伊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原生产基础上,实施特材装备生产线数智化提升改造项目。新购置焊接机器人、大型钛合金耐压装置新型智能焊接系统、新型多功能装焊一体化平台、智能化安全生产平台、用电增容系统等生产设备设施30台(套),金相显微镜、超景深显微镜、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手持式成分分析仪等检验检测设备19台,以及压力容器参数化高效三维设计软件、前处理建模软件等国产化软件6套,同步淘汰牛头刨床、普通车床、万能铣床、马弗炉等落后设备15台,以提升产线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提升公司检验检测能力。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沿用原厂区生产工艺,不改变现有生产工艺路线。 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高压清洗废水,高压清洗废水经西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至市政管网,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滨江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中TN、SS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屯营河。大气环境: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砂纸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废一次性实验耗材、废试剂瓶及包装物、沾染试剂的金属废样和废石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或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反对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废旧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南环保产业园静脉路 南京乾鼎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岩碳能(南京)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综合楼2、3层,购置破碎机、挤出机、切粒机等设备,建设2条废旧塑料造粒生产线。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塑料粒子5000吨的生产规模。 水环境: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喷淋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及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江宁河。大气环境:扩建项目原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5限值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引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企业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废:扩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滤网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以及废油桶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理,不外排环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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