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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界首华晟新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低残值废弃塑料固体废物无害化低耗能热解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表面意见反馈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jshbj@126.com
地 址:界首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人:王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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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界首华晟新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处理20万吨低残值废弃塑料固体废物无害化低耗能热解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界首市新马集镇申湖双创园,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主要建设一座界首市废旧塑料加工回收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机头废料和格栅渣)的处置场所,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20万吨低残值废旧塑料固体废物、年产9万吨热解油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防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隔油沉砂+调节+气浮+AO+二沉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安徽成妤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新马集镇申湖双创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2、废气防治:热解炉燃油废气、热解气和蒸馏不凝气燃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间废气等经密闭负压收集、SCR脱硝+烟气骤冷+布袋除尘+二级碱喷淋+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厂区规划合理布置,采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进行清运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厂区内的暂存措施,并按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5、做好储罐区、热解车间、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界首市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