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银川市金凤区南部七子连湖周边排水防涝优化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5-03-07
发布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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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银川市金凤区南部七子连湖周边排水防涝优化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银川市金凤区南部七子连湖周边排水防涝优化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南部七子连湖周边排水防涝优化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南部七子连湖周边,宝湖中路以南,银川南绕城高速以北,正源南街以东,唐徕渠以西区域

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南部七子连湖周边,宝湖中路以南,银川南绕城高速以北,正源南街以东,唐徕渠以西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行泄通道打通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其中雨水行泄通道包括新建30座雨水出水口、d600-d1200mm 连接出水口雨水管道约 4310m、8座雨水调蓄池、30 座φ2500mm 一体化初期雨水截流井、d300mm 初期雨水截流管约 9000m;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破除恢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非共板道及人行道路面结构层,破除恢复现状绿化,雨水管道疏通及清洗等。总投资11899.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0万元,占总投资的3.95%。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卓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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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对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保养维修,减少施工废气的产生。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拟建的8个调蓄池附近分别设置 1 座3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周边区域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施工期噪声为挖掘机、推土机等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 22:00~6:00 时段施工,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废为剩余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剩余的弃土经施工总包单位与有资质的渣土公司签订协议后,最终清运至指定处理场合理处置。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袋、拆除的废混凝土等固体废物,先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废气为调蓄池产生的臭气。若雨水和污水在调蓄池内存储时间较长,水质发生变化,会产生臭气,调蓄池是地埋式调蓄池,通过绿化措施对臭气进行吸收,应定期保养,确保除臭系统工作效率。运营期噪声为调蓄池门式冲洗系统等噪声,选用振动小、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隔振材料,采取设置绿化带、隔离带等绿化降噪措施。运营期固废为调蓄池中形成的淤泥和格栅拦截的栅渣,蓄水池利用门式冲洗系统冲洗,产生的淤泥定期清理;栅渣产生量约为1.25t/d,主要为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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