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5-12-03
发布时间:
2025-12-03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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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兴庆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兴庆区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采暖供热水设备更换、污水处理站扩建改造。总投资 1111.7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预算 87 万元,占总投资7.83%。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卓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65618R

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机械废气,进行洒水抑尘,对堆存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材料采取苫盖措施;采取硬化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院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期噪声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设置隔音屏障,项目南侧和东侧使用吸声材料覆盖高噪声设备,以阻挡和吸收噪声传播,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固废为施工固废和生活垃圾,施工固废包括撒落的沙石料、破碎块料、混凝土、废瓷砖、废木料及污水处理站管道拆除更换时产生的危险固废等。施工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后运到送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废气为燃气热水机组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改造后的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紫外线杀菌消毒和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燃气热水机组均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楼体内设置的 1 根 60m 高的内置烟道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离心风机抽取至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 1 根 16m 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水为含盐废水(燃气热水机组废水和软水制备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银川市第一再生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燃气热水机组给水泵和风机、污水处理站设施、通风系统、社会噪声等,优先选用振动小、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安装减振、隔振材料(如减振垫、复合减振器等);运营期固废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光氧活性炭一体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污泥定期委托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清掏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定期委托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设备厂家回收利用,不在院内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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