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青龙聚氨酯保温管道智能化生产车间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5-12-05
发布时间: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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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青龙聚氨酯保温管道智能化生产车间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青龙聚氨酯保温管道智能化生产车间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青龙聚氨酯保温管道智能化生产车间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银川市西夏区宁朔南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宁朔南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次对厂区现有PE-RTⅡ聚氨酯保温复合塑料管道生产线及钢管聚氨酯保温管道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对厂区PE管壳生产线进行扩建,改扩建后钢管聚氨酯保温管道产能为10000t/a,PE-RTⅡ聚氨酯保温复合塑料管道产能为2000t/a,PE管壳产能为4000t/a。总投资 200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8 万元,占总投资的 1.89%。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65618R

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车辆尾气,施工运输车辆需定期检修与保养,及时清洗、维修等。施工期污水为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科学设置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等。施工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废气为挤出废气和发泡废气。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消声、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固废为不合格产品、废保温材料和危险废物。不合格产品送入厂区现有破碎机破碎后全部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废保温材料集中收集后运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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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批稿-青龙聚氨酯保温管道智能化生产车间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pdf】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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