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银川市金凤区南部排水系统调蓄水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5-03-07
发布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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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标题

关于拟批准银川市金凤区南部排水系统调蓄水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银川市金凤区南部排水系统调蓄水池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南部排水系统调蓄水池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南部,宝湖路与满城南街交叉口东北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南部,宝湖路与满城南街交叉口东北侧,建设内容为新建调蓄池一座,有效容积7.5万立方米,规格L×B×H=253.7m×30.5m×12.55~16.15m,同时配套泵池、进、出水管道、建筑、结构、电气、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占地约12200m2(18.3亩)。目总投资14920.03万元,环保投资估算283.48万元,占总投资的1.9%。

行政相对人名称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卓然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类别

文本

对象类别

法人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65618R

数据来源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尾气。对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定期保养维修,减少施工废气的产生。施工期废水为施工废水。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利用工程范围周边现有公共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卫生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管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量小,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在调蓄池附近设置1座10m3临时沉淀池,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期噪声为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蛙式打夯机等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 22:00~6:00时段施工。施工期固废为剩余土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钻孔泥浆等。剩余土方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用地堆存,建设区域不设置弃土场。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袋、拆除的废混凝土等固体废物,先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钻孔施工泥浆主要来自抗浮设计中抗拔桩的建设,由施工单位拉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气为在调蓄池内存储时间较长,水质发生变化,会产生臭气,存储在调蓄池的雨水通过管道排入银川第七污水处理厂。由于调蓄池是地埋式调蓄池,臭气影响本身相对较小,定期采取喷洒除臭剂的措施,并通过绿化进行植物吸收,可以将臭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收集雨水后送至银川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噪声为泵站设备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设置减振垫、加装带内衬吸声板的隔声罩等措施。运营期固废为调蓄池中为调蓄池中形成的淤泥和格栅拦截的栅渣。蓄水池利用真空冲洗系统冲洗,产生的淤泥定期清理,由清理单位拉运处理;栅渣产生量为1.9t/d,主要是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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