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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审服(环)函发〔2025〕188号
关于同意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延续的函
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绕城高速公路绿化灌溉工程取水许可延续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函复如下:
一 、同意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取用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位于银川市南绕城和青银高速两侧,年取水量为32万立方米,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生态和环境用水。取水许可延续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你单位应加强取水日常管理,严禁超许可和超定额超计划取水,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保障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取、用、排水台账,按时统计报送取用水资料,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你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四、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和西夏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该项目取水工程建设和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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