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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县级文创产品研发众创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源县县级文创产品研发众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全部为山东援建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门源县浩门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对门源县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综合性非遗馆的非遗传习区进行改造提升,改造规模991.4m2,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购置用于研发华热藏服、藏毯、门源刺绣、窝窝药枕、措龙滩腰刀等文创产品的编织机梁、刺绣架、创作工作台等成套加工生产设备及电脑、打印机等创作研发设备;对建筑室内装修、消防、电气等配套工程进行改造升级。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开通会员可解锁*04001001 标段名称:门源县县级文创产品研发众创基地建设项目标段一 发包内容: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90.0天 标段估算价:34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大型企业与本省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开通会员可解锁*04001001。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获取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0: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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