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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古道桥 198 号原办
公楼一、二层公开招租公告
受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南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 南安市省新镇
西埔村古道桥 198 号原办公楼一、二层 进行公开招租,欢
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
交易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1.项目编号: NACQJY2025422-1
2.承租标的: 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古道桥 198 号原办公
楼一、二层 ,
建筑面积:约 972.27 ㎡
3.挂牌价:月租金人民币大写金额:柒仟柒佰柒拾玖元
整(小写金额¥ 7779.00 )
4.租赁期: 2 年
5.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下一半年度租金为上一半
年度期限届满 3 日前交清,并押一季度租金(不计息),以
后每年按合同规定缴清。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租赁用途:不得从事餐饮、游戏机、易燃易爆等国家
限制行业。
8.交易保证金: 46674 元整。
9.特别提示:
(1)交易标的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的任何瑕疵
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标的不设置优先权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无
(4)标的移交期限: 中标后 15 日之内
(5)中标后禁止承租人转租他人
(6)装修期三个月免租金
(7)物业费每月 1 元/m
2
(8)承租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且水费、电费由
承租方自行缴交,我司不再办理代扣。
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
体。
1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所租赁房屋的维护与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
得砌墙、破坏原建筑物;
(3)店面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等相关费
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设置广告、标志等,需经出租方同意。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内外安全,若出现失窃、
失火等治安、刑事案件,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并赔偿损失。租赁
期间一切税费概由承租方负责。
(6)承租方应于取得《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 3 个工
作日内与资产管理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并及时将租金汇达资
产管理单位指定账户。
(7)在租赁期间,遇有政府政策性变化,如出租的房
屋(场地)需改造翻建拍卖、拆迁、提前收回自营等,出租
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的需
要收回房屋(场地),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计取,出租方不
承担违约责任。
12.资格审查:
网络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最终竞得人应携带以下
证件到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
验原件);自然人承租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交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 1 份(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的原件)及
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则无
需提供本项材料】;
(3)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和南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
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或租金(若有剩余)。
若未中标,承租方确认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南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
承租人。注: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单一致。
13.网上公告、报名注册时间
(1)网上公告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
(2)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6 年 1 月 3 日下午 17:
00 前注册报名;
14.保证金到账时间: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6 年 1 月 3
日下午 17:00 前汇到指定的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
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注: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
向承租人名称一致,且须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
交交易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权利】。
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595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
(招商银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看样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意向承租人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张勇杰 ,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6.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
报名,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网上交易时间:2026 年 1 月 4 日上午 9:00 开始,
标的自由交易时间为 1 小时,限时交易时间 60 秒。
18.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 ,如因特殊情况,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有做
出调整的权利,并于 2026 年 1 月 3 日前在南安市人民政
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布,意向承租人应自行查阅,
若因意向承租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附件: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2 月 23 日
项目编号: NACQJY2025422-1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意向承租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一、确定承租方的原则及方法
(一)意向承租人须严格遵守: 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古道
桥198 号原办公楼一、二层 公开招租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公告》、《网络电子交易规则》及根据文件所发出的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的约定。
(二)交易标的挂牌价:
月租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柒仟柒佰柒拾玖 元整(小写
金额¥ 7779.00 )
(三)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网络动态竞价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
成。
(1)自由竞价阶段时间为 1 个小时,自: 2026 年 1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在本阶
段意向承租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
最高报价,即为有效报价(月租金加价幅度为 50 元的整数
倍)。
(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意向承租人即进入限
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
个限时竞价周期为 60 秒。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
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交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标
的的交易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
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
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
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人即成为该交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
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结束。
2.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则由该意向承
租人按其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竞得该标的。
3.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按价
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四)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南安市人民政
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免费注册
账号,凭已注册的账号报名参与交易【注:意向承租人填写
注册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五)意向承租人需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缴交至公告指
定账户,如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则意向承租人自行承
担责任。
二、网络交易流程
(一)意向承租人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
址: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2.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
览器兼容性去掉)
3.认真阅读注册须知,并点击“同意”
4.选择注册类型:产权交易
选择主体类型:受让人
用户名及密码自己设定,6 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
善保管,可多次使用。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3 分钟
内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5.点击“交易中心登录”,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陆。
进一步完善个人资料。点击“个人基本信息维护”——“编
辑”(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增加兼容性),上传身份
证扫描件,并保存提交。
6.报名交易标的。在主页面“产权交易”里面找到意向
标的并点击“我要投标”,使用注册好的账号登陆,并点击
“我要投标”。
7.点击“竞买人登陆”,使用您刚才注册的账号登陆。
在我的报名项目里“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相应资料(身
份证等)方可进入交易步骤。
(二)缴交交易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意向承租人到任何一家银行柜台或以网银的方式缴
交保证金,不能以现金缴纳【注: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承租
人名称一致】。
(三)意向承租人登录系统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说明如
下:
1.点击“竞买人登录”,使用您已经注册的账号登陆。
点击右上角“进入后台”(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兼
容性去掉)
2.选择“进入我的报名项目”进入交易大厅交易。
(四)资格审查。
1.网络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
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到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进行资格审查(含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
2.资格审查合格后, 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和
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
3.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或擅自修改文件、合同条款的
意向受让人,将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
还;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意向受让人没有提供相关的材料到南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将视同放弃交易资格,
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约定事项
(一)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共同
遵守本规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交易行为的独立性、严
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二)对意向承租人错过交易时间或操作失误、丢失密
码等因素造成无法参与交易活动的,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全
部过错责任。
(三)如果发现承租方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提供虚假文件、
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
取消其承租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成交合同,否则其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双方协商或通
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
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对项目的任何
交易建议。意向承租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
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
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
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
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对此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网络电子交易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 南
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