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南安市农科所部分山地、大工具房及农田
公开招租公告
受南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委托,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 南安市农科所部分山地、大工具房及
农田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
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交易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NACQJY2025458
2.承租标的: 南安市农科所对外出租山地面积20.2 亩,大工具房1
间约40 ㎡,农田1.38 亩。
3.挂牌价: 年 租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伍仟柒佰肆拾伍元
整(小写金额¥5745)
4.租赁期: 5 年
5.租金支付方式:五年一付,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付清五年租
金,并押 5000 元押金(不计息)。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租赁用途:用于农业生产,限制存放危险物品及进行违法
活动。
8.交易保证金:5000 元整。
9.特别提示:
(1)交易标的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
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
(2)本标的设置优先权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标的移交期限: 中标后 30 日之内
(5)中标后禁止承租人转租他人。
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1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不得转租、转让、合租或退租,不得挂靠分租,否则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原租金照交,并取消租赁合同押金;
(3)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变动土地用途,该承租地块
应按照土地性质种植相应农作物,不得占地建筑。如违反政策法规
需要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4)承租方投资的用于灌溉的水电等生产设施一切费用全权
自负。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若出现失窃、失火等
治安、刑事案件,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一切税
费概由承租方负责。
(6)租赁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应于取得《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与资产管理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并及时将租金汇达资产管理
单位指定账户。
12.资格审查:
网络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最终竞得人应携带以下证件
到 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资格审查,联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验原件);自然
人承租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 1 份(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的原件)及受托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供本
项材料】;
(3)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
南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和南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其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未中标,承租方确认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
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人。
13.网上公告、报名注册时间
(1)网上公告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2)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注
册报名;
14.保证金到账时间: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6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汇到指定的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到账
时间为准【注: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一
致,且须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交易保证金者视为
自动放弃参与竞价权利】。
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595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
(招商银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看样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意向承租人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庄艳芳,联系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16.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
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网上交易时间: 2026 年 1 月 6 日 9 :00 开始,标的
自由交易时间为 1 小时,限时交易时间 60 秒。
18.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南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如因
特殊情况, 南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前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
栏公布,意向承租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意向承租人的疏忽而未及
时查阅,后果自负。
附件: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南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项目编号: NACQJY2025458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意向承租人
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一、确定承租方的原则及方法
(一)意向承租人须严格遵守: 南安市农科所部分山地、
大工具房及农田 公开招租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及根据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
知等)的约定。
(二)交易标的挂牌价:
年 租金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柒佰肆拾伍 元整(小写金
额¥5745 )
(三)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网络动态竞价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
(1)自由竞价阶段时间为 1 个小时,自: 2026 年 1 月 6
日 9 : 00 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10 : 00 ,在本阶段意向承
租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即
为有效报价( 年 租金加价幅度为 100 元的整数倍)。
(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意向承租人即进入限时竞
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
价周期为 60 秒。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
高出价者即为该交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标的的交易活动结束;
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
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
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人即成为该交
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结束。
2.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则由该意向承租人
按其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竞得该标的。
3.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按价高者
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原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后,在同等条件下
享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承租权说明:
1.原承租人应于 2026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法定工作
日)携带原《租赁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保证金缴交凭证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安市交通
大厦一楼)予以确认。
2.网络交易结束后,若最高报价者是原承租人,则原承租人
竞得标的;若最高报价者不是原承租人,则系统等待原承租人行
使“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在 10 分钟内愿意接受他人的最高
报价并作出操作应答,则该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否则,标的由
他人竞得。
3.若原承租人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错过“优先承租权”的操作
应答时间,则视同自动放弃该权利;若原承租人在成为承租方后
放弃承租资格的,则交易标的重新招租时,原承租人不再享有优
先承租权。
(四)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
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免费注册账号,
凭已注册的账号报名参与交易【注:意向承租人填写注册信息应
真实、准确完整】。
(五)意向承租人需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缴交至公告指定账
户,如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则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络交易流程
(一)意向承租人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2.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
器兼容性去掉)
3.认真阅读注册须知,并点击“同意”
4.选择注册类型:产权交易
选择主体类型:受让人
用户名及密码自己设定,6 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
管,可多次使用。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3 分钟内
收到验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5.点击“交易中心登录”,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陆。进一
步完善个人资料。点击“个人基本信息维护”——“编辑”(若
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增加兼容性),上传身份证扫描件,
并保存提交。
6.报名交易标的。在主页面“产权交易”里面找到意向标的
并点击“我要投标”,使用注册好的账号登陆,并点击“我要投
标”。
7.点击“竞买人登陆”,使用您刚才注册的账号登陆。在我
的报名项目里“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相应资料(身份证等)
方可进入交易步骤。
(二)缴交交易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意向承租人到任何一家银行柜台或以网银的方式缴交保
证金,不能以现金缴纳【注: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一
致】。
(三)意向承租人登录系统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点击“竞买人登录”,使用您已经注册的账号登陆。点击
右上角“进入后台”(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兼容性去掉)
2.选择“进入我的报名项目”进入交易大厅交易。
(四)资格审查。
1.网络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公告
中要求的材料到 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
行资格审查(含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
2.资格审查合格后, 南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和南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
3.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或擅自修改文件、合同条款的意向
受让人,将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
规定的时间内意向受让人没有提供相关的材料到
南安市交通
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资格审查,将视同放弃交易
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约定事项
(一)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共同遵守
本规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交易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
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二)对意向承租人错过交易时间或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
因素造成无法参与交易活动的,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过错责
任。
(三)如果发现承租方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提供虚假文件、故
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
承租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成交合同,否则其交易
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双方协商或通过调
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
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
意向承租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
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
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
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安
市公共资源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网络电子交易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 南安市
农业科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