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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溪美街道南轴路 1 号源昌雅乐居 119 号
店面公开招租公告
受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委托,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
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 南安市溪美街道南轴路 1 号源昌雅乐居 119 号
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指的是
有意向参与该交易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NACQJY2025462
2.承租标的: 南安市溪美街道南轴路 1 号源昌雅乐居 119 号店面 ,
建筑面积:约 34.25 ㎡
3.挂牌价: 月 租金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玖佰元整(小写金额
¥ 1900 )
4.租赁期: 三年
5.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前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押
一个月租金(不计息),以后每年按合同规定缴清。
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7.租赁用途:不得从事游戏机、易燃易爆等国家限制行业。
8.交易保证金: 22800 元整。
9.特别提示:
(1)交易标的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
影响成交结果;
(2)本标的不设置优先权
(3)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无
(4)标的移交期限: 中标后 3 天内
(5)中标后禁止承租人转租他人。
10.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或企业法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11.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所租赁房屋的维护与修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得砌墙、破
坏原建筑物;
(3)店面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
承担;
(4)承租方设置广告、标志等,费用自理,且需经出租方同意。
(5)承租方应于取得《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
资产管理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并及时将租金汇达资产管理单位指定账
户。
12.资格审查:
网络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最终竞得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到南
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承租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验原件);自然人承租的,需
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交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 1 份(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的原件)及受托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则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3)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资格审查合格后,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
转为标的租金。若未中标,承租方确认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南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
人。
13.网上公告、报名注册时间
(1)网上公告时间: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2)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2026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注册报
名;
14.保证金到账时间: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6 年 1 月 5 日 17:00
前汇到指定的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注:
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一致,且须一次性汇入
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交易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权利】。
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595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
(招商银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看样时间: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意
向承租人自行至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6.意向承租人注册报名时如遇到问题,无法完成注册报名,请咨
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7.网上交易时间: 2026 年 1 月 6 日 8 : 30 开始,
标的自由交易时间为 1 小时,限时交易时间 60 秒。
18.本公告说明解释权属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如因特殊情况,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有做出调整的权利,并于 2026 年 1 月 5 日
前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布,意向承租人应
自行查阅,若因意向承租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附件: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项目编号:NACQJY2025462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意向承租人必须遵
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一、确定承租方的原则及方法
(一)意向承租人须严格遵守: 南安市溪美街道南轴路 1 号源昌
雅乐居 119 号店面 公开招租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网络电子交易规则》及根据文件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的约定。
(二)交易标的挂牌价:
月租金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玖佰元整(小写金额¥ 1900)
(三)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1.网络动态竞价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
(1)自由竞价阶段时间为 1 个小时,自: 2026 年 1 月 6 日
8 : 30 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9 : 30 ,在本阶段意向承租人
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即为有效报
价( 月 租金加价幅度为 100 元的整数倍)。
(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意向承租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 60 秒。
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交易标
的的最终竞得人,该标的的交易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
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
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
报价的意向承租人即成为该交易标的的最终竞得人,该交易标的的交
易活动结束。
2.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则由该意向承租人按其
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竞得该标的。
3.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参与交易,按价高者得的
原则确定承租方。
(四)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承租人可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
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免费注册账号,凭已
注册的账号报名参与交易【注:意向承租人填写注册信息应真实、准
确完整】。
(五)意向承租人需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缴交至公告指定账户,
如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缴交,则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络交易流程
(一)意向承租人注册账号及报名。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登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
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
2.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兼
容性去掉)
3.认真阅读注册须知,并点击“同意”
4.选择注册类型:产权交易
选择主体类型:受让人
用户名及密码自己设定,6 位以上。账号、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可
多次使用。
手机号码:输入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3 分钟内收到验
证码并填写在左侧输入框。
注册成功。
5.点击“交易中心登录”,使用您刚注册的账号登陆。进一步完
善个人资料。点击“个人基本信息维护”——“编辑”(若一直无法
显示,应把浏览器增加兼容性),上传身份证扫描件,并保存提交。
6.报名交易标的。在主页面“产权交易”里面找到意向标的并点
击“我要投标”,使用注册好的账号登陆,并点击“我要投标”。
7.点击“竞买人登陆”,使用您刚才注册的账号登陆。在我的报
名项目里“资审资料及保证金”上传相应资料(身份证等)方可进入
交易步骤。
(二)缴交交易保证金。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意向承租人到任何一家银行柜台或以网银的方式缴交保证金,
不能以现金缴纳【注: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一致】。
(三)意向承租人登录系统参与交易。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点击“竞买人登录”,使用您已经注册的账号登陆。点击右上
角“进入后台”(若一直无法显示,应把浏览器兼容性去掉)
2.选择“进入我的报名项目”进入交易大厅交易。
(四)资格审查。
1.网络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公告中要
求的材料到南安市交通大厦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含
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
2.资格审查合格后, 南安市粮食购销公司 和南安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对最终竞得人开具《成交确认书》。
3.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或擅自修改文件、合同条款的意向受让
人,将取消其意向受让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规定的时
间内意向受让人没有提供相关的材料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资格审查,将视同放弃交易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约定事项
(一)参与网络交易的意向承租人在交易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规
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交易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
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二)对意向承租人错过交易时间或操作失误、丢失密码等因素
造成无法参与交易活动的,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三)如果发现承租方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提供虚假文件、故意隐
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承租资格,
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人产生后,不得拒绝签订成交合同,否则其交易保证
金不予退还。
(五)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六)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
信息并不构成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
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
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
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
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安市公共资源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
律责任。
四、本《网络电子交易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
南安市粮食
购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