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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_ 稷山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 标 段 号: | 十四标段 l | ||
| 甲 | 方: |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 |
| 7 | 方: | 四川辉达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 穆山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目(二十四标段) 结果,就项目建设所需 管道及配件 采购事宜 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提供招标文件中的管道及配件。
后附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__贰佰玖拾玖万肆仟贰佰参拾陆元壹角捌分
(小写) : 2994236.18元
三、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具备开工条件并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公 司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根据供货进度,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货物按要 求全部送到项目村,抽检合格、手续齐全,支付至总货款的80%;
3、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量及最终 审核结算情况,向乙方支付至审核结算总价的100%。
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付款申请后支付货款。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产量质量保证期24个月,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产品在分批 检验、安装、输水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更换、退货,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公司承担修理、调换、退货 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五、交货
1、供货日期:365日历天
2、供货地点: 稷山县化峪镇邢家庄村、邢堡村、东段村
六、交验
1、依据货物清单,对所有产品进行初步点验,如有损伤或质 量缺陷,应及时加以解决。
2、双方约定每10000米货物进场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现 场取样1组3个送检。
十、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向乙方提供明确的送货地点、送货时间、接收货物人员。
3、委托监理与乙方对接,明确监理监督范围、监督义务。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标书承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约定要 求。
2、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
3、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4、负责产品运输及发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 会。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 还已付货款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1%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十、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 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 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 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 成,可以向稷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6份,乙方 执2份,均具有相同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 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 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S = = = = = = 签字
地 址: 稷山县稷峰东街12号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农行稷山县支行
账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20402
签字 323
地址:崇州市观胜镇场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兴稷支行 账 号: 6582 3122 0016 5578 98
日 期: 2025年 10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