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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 山西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 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西省稷山县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六标段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 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西省稷山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2.工程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
3.工程立项批准: 稷审管批(2025) 15 号 文件, 项目代 码: 2501-14*开通会员可解锁*-482761 。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
5.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乡村农文旅融合马村入口广场配套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2_月 22_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7月 22 日。
工期总目历天数:21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目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 格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含税价)为:
人民币(大写):_ 贰佰肆拾捌万贰仟捌佰肆拾伍元肆角捌分;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 (¥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元);
(4)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_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石川。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 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 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向,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 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 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_年 12 月_19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稷山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十二、通知与送达
1. 通知方式
双方同意基于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中止、终止等需要发出的 全部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以相对方收到为准。
2. 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讯方式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 一方变更下列信息的,应提前至少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 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甲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为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名称:
指定联系人 : 职务:
甲方确认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乙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为有效送达地址
乙方名称:山西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指定联系人:石川 职务:项目经理
乙方确认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华润大厦 T5座 28层 2801 号
邮政编码:0300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乙方指定电子邮箱:81416623@gg.com
3.双方一致同意,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并进入诉讼程病的,法院采 取邮寄方式送达的,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司法机关(法院、仲 裁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该地址适用于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 行等各个司法程序。如送达地址变更,变更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及司 法机关。按本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因地址错误或未及时通 知导致法律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由过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6 份,承包人执 2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2014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通会员可解锁*97
| 组织机构代码:11*开通会员可解锁*0503N 组织机构代码:91140100MA0KFFWA37 | |
|---|---|
| 我 | 址:_稷山县稷峰东街12号______ 地 址:_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华 润大厦 T5 座 28 层 2801 号 |
| 邮政编码: 043200 | 邮政编码: 030000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刘锡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石川 |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真: 传 | 真: 传 |
| / 电子信箱: | |
| 开户银行:农行稷山县支行 - 开户银行:山西稷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 |
| 有限公司兴稷支行 | |
账 号:_*开通会员可解锁*20402 账 号: 65823127*开通会员可解锁*
2 分管领导 股(站)负责 | 1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