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第一标段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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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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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人:绛县水务局

(勘察)设计人: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6.7

合同名称: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人:绛县水务局 --

(勘察)设计人: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2026.7

一、合同书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_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 造项目勘察设计__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地点为 绛县7个乡镇20个行政村37个自 然村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

2.4 勘察设计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 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通知书(文件)

3.3投标函

3.4 发包人要求

3.5 其他合同文件(若有)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勘察设计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合同书第十一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四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4.1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_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 计_(项目名称)_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 (标段名称)工程勘察,阶段设计及设计评审和施工与验收期间需勘察设计单位 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包括对前阶段的各项审查、审批意见在设计阶段的逐 一响应、落实具体;配合招标人委托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审查(咨询)工作,

负责对审查(咨询)意见修改、完善等。

4.2 服务要求

4.2.1在发包人提供资料基础上,编制设计报告(含附件)内容应包括国家 有关规程规范必需的内容。

4.2.2(勘察)设计人应参加并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组织或上级主管 部门组织的审查。

4.2.3 根据发包人施工标段划分情况,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成果(技术要 求、招标图纸)。

4.2.4 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

4.2.5 参加各阶段设计成果设计交底,并根据发包人聘请的咨询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的意见修改设计成果,以最终通过审查为准。

4.2.6(勘察)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工程招标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派驻设计 代表,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隐蔽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 收。

第五条 发包人向(勘察)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必需的项目审查、批复文件,在发包人收到相应审查、批复文 件之后 7 个工作目内提交(勘察)设计人。

第六条 (勘察)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时间及份数:

序号| 工程设计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1 初步设计报告 合同签订后50天
初步设计图册 合同签订后50天 8
ကိုးကား က 招标设计说明书 按照项目推进分阶段提交、满足业主要求 8
招标设计图册 按照项目推进分阶段提交、满足业主要求
5 技施设计图 | | 按照项目推进分阶段提交、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 8

第七条 费用

7.1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为财政评审工程(勘察)设计费的_99.18 %。

7.2 合同费用应当包括收集资料,现场勘察,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编制修改设计文 件;工程施工期间技术服务;配合项目评审、工程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等。

7.3 (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 勘察范围增减、勘察

深度变更、新增专项勘探、地质条件重大变化、外业测量工程量增减、新增专项 勘察任务 ;设计费调整因素:二工程建设规模变更、管线线路优化调整、构筑物 增减、新增专项设计(环保 / 水保 / 征地专题)、规范更新引起设计内容增加、 业主提出功能变更__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勘察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 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察设计费 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勘测设计人提交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取得正式批复,完成设计成果交付并 通过财政部门评审后,支付签定合同金额的 30%。

8.2 工程开工建设后,完成相关技术交底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后,支付签定 合同金额的 30% 。

8.3工程后按照设计内容全部完工后,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30%。工期一年 以上的,根据已完成设计任务的比例支付(比例按已完成设计文件涉及工程的合 同价占总概算的比例确定),每年年年底前支付一次。

其余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

8.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 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 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勘察)设计人按 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 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上时,(勘察)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 间。

9.1.2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如有),收到预付款作为(勘察) 设计人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预付款, 傲察)设计人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 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3 发包人应为(勘察)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 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至少应免费提供现场设代办公、生

活用房。

9.2(勘察)设计人责任

9.2.1(勘察)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勘察 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出 现 9.1.1、9.1.2、9.1.3、规定有关交付勘察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 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要求。

9.2.3 (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2.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设计人应双倍返 还发包人已支付的预付款。

9.2.5(勘察)设计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 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调整补充,直至审查通过为止。工程开始实施后,设计人 除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图纸外,还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工程验收。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 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 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应及时协商 解决,双方当事人未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索赔

(勘察)设计人可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 14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索赔的报告;

(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勘察)设计人进一 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发包人超过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发包人可按以下规定向设计人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 14天内,向(勘察)设计人发出要求索赔通知;

(3)(勘察)设计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1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发包人进一 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傲察)设计人在21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认可。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勘察)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13.2本工程项目中,(勘察)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 货商。发包人需要(勘察)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13.3 发包人委托(勘察)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 议并支付费用。

13.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_贰_份,发包人__壹 份, (勘察)设计人_壹_份;副本一式__陆_份,发包人__叁_份,(勘察)设计 人_叁_份。

13.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技术咨询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 同。

13.8 合同终止:在工程建成通过竣工验收,勘察设计费结清自行失效。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绛县水务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原原市通济型 行,所有银行太原為 (勘察) 设计人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 0108306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邮政编码:030024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开户银行:晋商银行太原桥西支行 银行帐号: 5*开通会员可解锁*16 日期: 2076年 7月18日

中标通知书

中 标(成 交)通知 书

项目编号:2026GC010558

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耀龙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2026年绛 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于 2026年 7 月 1 日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结果公示无异议。 现确定你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99.18%,工期:合同 签订后 50 日历天,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艳军

注册编号: 25*开通会员可解锁*576

特此通知

本通知书一式参份,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 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函

一. 投标函

投标 函

招标人名称:绛县水务局

1.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_2026年终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系设计_(项目名称) 2026年终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__(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并勘察了现 场,感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承担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期察)设计人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单位提出的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为:财政评审工程(渤索)设计费的_99.18 %,质量标准达到招 标文件的要求。

3. 我单位同意所遵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行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将受此 约束。

4.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5. -- 0.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投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勘察)设计,由_王艳军_担任项目负责人 ,从业主持面通知之目起。 合同签订后50月 历 元(日历日)内完成_2026年终县小型农村供水工 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工作,提交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 各项要求,做好招标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相关服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遵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但不存在第二次"投标人须知" 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所有实质性要求(其它补充说明)。

投 标 人: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 法定代表人: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相租 邮政编码: 030024 电子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__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娇西支行。

H | | | 2026 年 7 || 1 日

四、发包人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

1.2.项目建设单位

绛县水务局

1.3.项目建设地点

绛县7个乡镇20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

1.4. 项目性质

新建

1.5.建设任务

通过对绛县横水镇、古绛镇、冷口乡、陈村镇、卫庄镇、南樊镇、大 交镇、磨里镇等 7 个乡镇 20个行政村 37 个自然村老旧管网及其附属建 筑物的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区各村的人畜饮水水质,保障饮水安全,实现 "换旧管、优布局、补配套、强管护"的目标,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夯实基础。

1.6.工程规模

项目区各村日设计供水规模:西录村、南下吕村、西荆村、中牛村、 中杨村、峪南村、卫庄村、郑柴村和东赵村为 100~1000m3/d,其余村庄 为 10~100m3/d,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43824-2024),确 定工程类型西录村、南下吕村、西荆村、中牛村、中杨村、峪南村、卫庄 村、郑柴村和东赵村为集中供水Ⅳ型,其余村庄为V型供水工程。

1.7.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绛县7个乡镇 20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铺设供水管道5.42km, 铺 设村内配水管道211.94km,改造水表并705座,更换智能水表4468块,增 设消火栓并21座,新建50m³水塔1座,新建50m³蓄水池2座,新建200m³蓄水 池1座,改造蓄水池3座,更新水泵13台,增设净水设施6套,空气阀井67座, 分水阀并32座。

1.8.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 3537.97 万元。

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 3307.71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2036.86 万元,机 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62.59 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 557.15 万元, 施工临时工程172.46 万元,独立费用 321.14 万元,基本预备费 157.51 万元。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66.36 万元;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52.54 万元;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111.36 万元。

资金筹措计划: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1.9. (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勘察设计范围涵盖工程全生命周期,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工作;内容涉及地质勘察、水文分析、结构设计、机 电设备选型、输水管线布设、环保与水保专项设计、征地移民规划及投资 概算编制等,确保技术方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安全可靠,并满足国家 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复。

1.10. (勘察)设计依据(但不限于)

1.10.1.《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T619-2021);

1.10.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10.3.《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GB/T43824-2024);

1.10.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1.1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22);

1.10.6. 《泵站设计标准》 (GB50265-2022);

1.10.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 (GB51247-2018);

1.10.8.《2026年绛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1.10.9.其它有关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等。

1.11. 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1. 12. 其他要求

满足工程设计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2. 适用规范标准

国家、行业、项目规范标准目录

3. 成果文件要求

3.1.成果文件的组成:设计文件、图纸等。

3.2. 成果文件的深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3.3. 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3.4. 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3.5. 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3.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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