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北小线苍底汾河大桥南北岸两段道路改造工程第一标段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山西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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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北小线苍底汾河大桥南北 两段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 合 同

河津市北小线苍底汾河大桥南北两段

道路改造工程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山西路桥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 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公路工程通用合同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同样适用本合 司。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津市北小线苍底汾河大桥南北两段道 路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河津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柴家镇 > >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改造里程 1.481 公里,路线由 北向南前行,其中北段道路长 1.032公里,起点位于 G108 线,终点位于苍底汾河大桥北引道起点;南端道路长 0.449 公里,起点位于苍底汾河大桥南引道终点,终点位于 Y004 线 与北小线平面交叉处。项目维持原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 计时速 60 公里,路基宽度 10 米,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 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 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4、工程范围和内容:图纸和清单内全部内容

5、项目经理_郭 豪 项目总工 尚伟伟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有效工期为180天(日历天从实际开工之 日算起) 177 1045

2、工期安排列及上一篇:

(1)开工准备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8 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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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国 三国 新 | 5

(3)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 1月 22日(不包括交工验收 期、质量保修期)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柴佰陆拾伍万壹任伍佰壹 拾陆元整(¥7651516元)。该价款包含施工、税金等所有费 用,除本条第2款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施工现场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如过程中涉及签证、 变更则需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甲方书面认可 的),则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其余情况均不调整。

3、原材料价格包死不变,涨跌不予变动。

第四条 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公 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合格标准,不合格工程应全 部进行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返 工后的工程不再评为优良工程。

2、工程所需材料应保质保量,需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 书、合格证等。

3、双方对工程质量若有争议,由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本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 工程完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标书要求、说明文件 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 工程师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监理单位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受监理单 位对质量及安全的监督管理。

3、乙方投标文件上确定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等,必须以书面形式 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报予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 必须坚守工程现场认真尽职履约。 ■ ■ ■ ■ ■ ■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 资料,如材料、试验、测试、报告等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必 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工程资 料与施工进度必须同步完善,不能弄虚作假。

5、工程交工:

1乙元完工后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递交《申验意向 书》,确定交付申验报告日期。

2乙方按规定提供贰套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并向甲方 递交申请报告。

3甲方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及时确定验收时间。

第十六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次

4验收合格后甲方应给乙方交付《验收证书》。

6、返工修理:

工程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 部分,由乙方负责整修再依本款前述程序检验验收,所产生 的费用包括重新验收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交工日期 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因此造成迟延完工的,乙方应 按本合同第七条第8、9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5天内乙方未予 以完善的,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 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工程交工验收后,质量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为两 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上一篇: 上一篇:

8、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修理。 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书》五日内不予修理或收到甲方抢 修通知3小时内不予修理,即视为拒不修理,甲方可另请施 工单位修理,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 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设计变

更的,应当严格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 理办法》执行。

3、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 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 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 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上一篇: 中国电子 最新的一个 上一篇:

如上述情况乙方不按约定及时告知甲方,造成事实无法 确认,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相。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责任

1、甲方协助乙方联系施工道路、施工用电、用水等问 题,费用由乙方负担。 《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一直有着重量的一般不同意的一个人

2、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的矛盾和纠纷,费用由乙方负 担。

7.方责任:

1、本工程必须是乙方直接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 工程,否则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

2、提前向甲方代表提供旬、月、季进度计划。

3、在乙方向甲方交工前,乙方应负责工程的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乙方必须在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规范 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清洁,严格按照环保工作要求对施工现 场进行管理。

5、安全施工,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设立安全警示 标志,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因 此导致甲方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一

6、如施工单位签定合同后七日内所需机械设备和工程 技术人员不能全部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委托 第三方施工。

7、如施工单位进度缓慢,不能按句、月、季完成计划 工作量,甲方有权减除其承包工程量及相应金额,另选施工 单位完成,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履约尽责,保证工程质量、安 全、进度。如出现无正当理由的拖延工期或者不认真履约, 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工程款。

9、乙方必须保证按期完工,如无不可抗拒原因,每延 期一天,承担2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 部损失和费用,前述款项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0、乙方如违反合同约定与相关施工规范,按照河交字 (2021)23号文件关于印发《河津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 单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11、如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7

方应承担所有的损失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和 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保证农民工工 资的及时发放,并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农民工工资明细表, 如乙方不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根据乙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 明细直接向农民工支付,所支付费用从甲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 保险

1、乙方应为本工程缴纳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提交保险凭证。一、《

履约保证金缴纳 第九条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为本工程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 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采用转账汇款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签订 合同前,按合同金额10%从其基本账户向甲方交纳,转账时 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纳入专户管理。履约 保证金分四次进行返还: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30%时,返 还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的20%;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60% 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的40%;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 定90%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现金部分80%;工程通过交工验收 合格后,14日内返还剩余部分。

3、采用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的,工程全部完工通过交工验 收后,14日内一次性返还。

4、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

账号:6591*开通会员可解锁*89268

户名: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山西河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材料、设备、人员、机械进场达到开工条件后支付工 程合同金额10%预付款,第二次计量支付付款时全额扣除。 工程量按照月进度进行计量,进度款按照进度进行计量支 付,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指导意 见》"总额控制、应结尽结"的原则,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已 一次 上一篇:第一 完成工程量的90%。

2、工程全部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及时组织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并经河津财政评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 97%, 剩余 3%的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付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 未果,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质量 争议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执行,上级交通部门不予裁决时 适用本条约定)。

第十二条 工程资料整理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工程资料整理。在

工的过程中,甲方对资料内容及整理的质量进行检查,在各 类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符合验收规定的工程资料。在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资料内容及整理质 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进度款将不予支付,直至合格后方予支 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 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无质量争议后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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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权益书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我方承建 河津市北小线苍底汾河大桥南北两段道 路改造工程 施工任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方特作 出如下承诺:

1、签订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资金 托管协议。

2、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 按月结清农民工工资。

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办理支付保证担保保函。

如违反承诺,我方愿意你方扣留相应金额的工程进度 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其相关农民工保障费用,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2 · 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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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河津市交通运输局:

我方承建 河津市北小线苍底汾河大桥南北两段道路改 造工程 施工任务。我方特作出如下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 定,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如违反约定,我方愿意承担给你方 造成的损失与相应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并承担因工期延 长监理方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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