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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0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发包人(全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 设计人(全称):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 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地下排水总干管工程设计及有关 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地下排水总干管 工程。
2.工程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
3.工程规模、特征: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段 新建 4.0m*3.0m 的排水主干,起点位于运城绕城高速与姚暹渠交叉以 东,终点位于汤里滩,新建排水主干总长度为 4640.053m。主要包括排 水管网及附属工程。
4.建筑功能: / 等。
5.投资估算:约 / 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地下排水总 干管工程设计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 合四个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2025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目期:2025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设计费按财政预算评审价的 98.5%计取。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句人代表:侯浩泽。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孙涛。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 技术标准;
(7)发句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 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 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 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 司。
九、签订地点和日期
本合同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 事业部办公室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 包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设计人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发包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设计人: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1204500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32 号锦业时代 B1 座 18 层 纳税人识别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90455J ロ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299*开通会员可解锁*
-般约定 1 -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会议记录、 备忘录、签证、变更、洽商、来往函件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合同约 東力的文件(如约定不一致时,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 有关办法、条例、规范性文件等。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详见技术协议且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现行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 方的标准规范。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符合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复对工程技术标准、规模和功能的 要求,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 书;(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投标文件 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条款注明的合同附件;(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经审查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 纸;(9)本合同通用条款;(10)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 它文件(初步设计图纸、相关批复文件、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以及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补充文件、 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天内将与合同有 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 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句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 部办公室;
发句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侯浩泽;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句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32 号锦业时代 B1 座 18 层;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孙彪;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开通会员可解锁*;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415011973@qq.com。
1.8 保密
保密期限:项目建设完工后。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句人代表:
女 名:侯浩泽;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务:项目负责人; 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办公室。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 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负责项目全过程内、外 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实施的日常管理,
协调、推动、保证合同全面、正确、及时履行。负责对承包人、设 计单位、监理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等各方的协调管理,负责对工程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负责对开工审批、价款支付、验收、认价、结算等事项 签署初步意见并协调办理,负责牵头组织办理开工后的合同洽商、 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负责牵头组织解决合同规定的应由发包人 解决的其它问题。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2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 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需要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按通用合同条款 3.1。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女生 名:孙涛;
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证书号:CS136100304;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415011973@qq.com;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32号锦业时代 B1座 18层;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设计 有关的全部工作。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支付1万 元违约金。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 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 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 员安排。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主要设计人书面通知 7天内,设计人拒绝 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主要设计负责人1万元违约 金:其他各设计人员0.5万元违约金)。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 设计分句,的确定
允许分句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句的约定:/。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3.4.4 分句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2025版)。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 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合同履约期内适用的版本。合同履行 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 就新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 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 规定或标准,导致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执行通用条款。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 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根据法律、国 家规范、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5 日内。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的开始时间、关键节点及完成时间。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 或提出修改意见。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2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 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2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句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2天内进行审 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PDF 和 DGW。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7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Z天内,向 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双方另行协商。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 括:发包人安排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设施。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48小时时 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地下排 水总干管工程设计项目有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3)其他价格形式:/。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ノ,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 的开始设计日期 /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 的要求事项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发句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 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Z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ર ર
12.2 设计人需要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 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 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限制。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限制。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由设计人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句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委托人拖欠应付合同款 时,应支付滞纳金,即以拖欠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 率计算。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按实际发生计。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合同金额的1%/ 天计算。
设计人渝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20%。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 30%。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 约责任:合同金额的20%。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 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需承担合同金额的50%的违约金。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 他情形: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雪灾、洪涝、高温)及疫情因素影响。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0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10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__。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18.1 设计人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各项税款,由设计人自行 承担(因项目需要,设计人需配合委托人外出考察、采购、询价所产生的 其他费用);
18.2 发包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要求设计人驻场,委托人安排必要 的工作和生活设施。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8: 设计费计算依据
附件 1:
发句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暹渠一汤里滩地下排水总干管工程设计项目 有关的全部设计工作。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 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 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 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 发句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 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 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 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
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 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 作。
2. 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 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 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 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 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 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 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 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 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句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 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 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 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 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 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 1 |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 各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 | ||||
| 2 | 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 | 1 | 方案开始 3天前 | |
| 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 ||||
| 3 |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 各1 | 方案开始 3天前 | |
| 4 |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 1 | 方案开始 3天前 | |
| 方案设计开始前3天提供初 | ||||
| 5 | 工程勘察报告 | 2 | 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开始 3 | |
| 天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 ||||
| 6 |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 1 |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 3天前 | |
| 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 ||||
| 7 |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 1 | 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 | |
|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 | 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 | |||
| 8 | 区域位置图 | 1 | ||
| 9 |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工令) | 1 | 施工图设计开始 3天前 | |
| 10 |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 1 |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 | |
| 11 |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 | |||
| 道路、热力、通讯等) | 1 | 方案设计开始 3天前 | ||
| 12 | 其它设计资料 | 1 |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 | |
| 13 | 竣工验收报告 | 1 |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5天内 |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附件3 :
| में <ग्रेम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 事宜 |
|---|---|---|---|---|
| 1 | 方案设计文件 | 3 | 7 天 | |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纸质版 5 份 | 8 天 | |
| 电子版 1 份 | ||||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纸质版 8 份 | 15 天 | |
| 电子版1 份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特别约定:
1. 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 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 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 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 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 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 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 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 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无需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
|---|---|---|---|---|---|
| 一、总部人员 | |||||
| 项目主管 | 吴展鹏 | 技术审核 主任 |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 周至县环城东路道路建设工程 | |
| 其他人员 | 1 | 1 | 1 | / | |
| 二、项目组成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孙涛 | 给菲水审 核主任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菲水) | 虎桥路排水设施及路面提升改 造工程(EPC 总承包) | |
| 造价负责人 | 李小煥 | 造价审核 主任 | 工程师 | 1 | |
| 结构设计负责人 | 冯曼 | 结构审核 主任 | 一级注册结构工 程师 | 1 | |
| 道路设计负责人 | 孙彪 | 道路审核 主任 |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 1 | |
| 电气设计负责人 | 安小龙 | 电气审核 主任 |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 1 | |
| 彩 | 件 | ||
|---|---|---|---|
| 5 0 0 | |||
设计进度表
| 阶段 | 日期 | 成果 | 要领 | |
|---|---|---|---|---|
| 资料收集 | 1 日 | 基础资料汇编 | 初次沟通,现场调研, 形成基础资料汇编。 | |
| 规划方案 | 3 日 | 方案优化深化 | 结合前期规划以及基础 资料,完成方案深化。 | |
| 对接优化 | 3 日 | 方案校对、审 核、审定 | 校对、审核、审定深化 方案并递交本阶段成果 | |
| 初步设计 | 8 日 | 初步设计文本 | 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 |
| 3 日 | 施工图总平设 计 | 完成施工图总平设计 | ||
| 施工图设 | 8 E | 施工图各专业 设计 | 完成施工图各专业设计 | |
| 计 | 4 E | 施工图设计校 对、审核、 甲 定 | 校对、审核、审定施工 图设计并递交成果 | |
| 全部成果 完成并递 交 | 于合同约定期限内 完成并递交上述全部设计成果 | |||
附件 6:
一、设计费总额:设计费按财政预算评审价的 98.5 %计取。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 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总价:设计费按财政预算评审价的 98.5 %计取。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 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
4. 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句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_/ 人次目,每人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 现场服务费。
(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 (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和本合同约 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目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 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 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 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它:发包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要求设计人驻场,委 托人安排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设施。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版)--建筑工程各 阶段工作量比例表,结合本项目的难度等级划分如下:
初步设计占比 40%;施工图设计占比 50%;后续服务占比 10%;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设计文件后 7天内,发包人向设 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40%。
2.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 付设计费总额的50%。
3.工程完工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附件 7:
1、设计变更计费范围:
1) 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调整和变更,双方另行协商设计变更费用。
2)设计人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的变更不予计费。
2、计费依据:
1)对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调整和变更内容,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的实际 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