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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全称):运城市同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 夏县 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十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 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
者为准。
3. 工程名称:夏县 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4. 工程地点:禹王镇东浒村
5. 建设内容:一体化设备基础、调节池、清水池、设备间、室外附属土建、绿
化、管网、电气安装、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收集池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6. 主要工程量:200m 收集池一座、100m² 收集池一座、清水池、调节池一座、
设备向一座、一体化设备基础一座、绿化工程 209.7 m²、管道工程 DN3005042m、DN400
7.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1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5 月 8日, 合同工期为 180 日历天 。
8.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小写)_6580582.33 ,(大写): 陆佰伍拾别万零伍 佰捌拾贰元参角叁分。
9. 承包人项目经理:_荆庆妮_,注册编号: 晋2*开通会员可解锁*9670。 10.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11.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1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供工程预付款保函和农民工工资专户手续
资料,发包人依据工程预付款保函支付工程量的30%预付款;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支付 工程款;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97%工程款,剩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 无质量问题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3.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
14.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15.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
签约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