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新安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西门社区钢管厂宿舍、农行宿舍楼、水泥厂宿舍)一标段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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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29
发布于
安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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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来安县新安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西门社区钢管厂宿舍、农行宿舍楼、水泥厂宿舍)一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lagc202504-008-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来安县新安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西门社区钢管厂宿舍、农行宿舍楼、水泥厂宿舍)”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 p54 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其他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每月按照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支付进度款 ”

现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其他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每月按照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审单位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支付进度款,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此澄清答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51号、来安县新安镇向阳路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11楼

联 系 人:刘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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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联系人:张军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5/04/29 08:35:2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58分24秒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4/29 09:59:44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25分18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58分24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5分1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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