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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汶上高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年氢溴酸吡啶、200吨年盐酸吡啶、200吨年2-乙氧基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3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72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汶上高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年氢溴酸吡啶、200吨年盐酸吡啶、200吨年2-乙氧基丙烯项目 |
济环审〔2025〕25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