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宫山镇双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4-03
发布于
陕西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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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宫山镇双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TJT-AK-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南宫山镇双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358872万元,招标人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取水口1处,5ma过滤池1座,50m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2000米,安装净水过滤设备1套,管理房20m"巩固提升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南宫山镇双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南宫山镇双岭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4)缴纳税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方式: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七、其他

注:(1)在规定发售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供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委托人电话和邮箱号码)加盖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927436594@qq.com)处获取磋商文件,也可自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岚皋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红日村一组

联系人:陈一铭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J5027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傲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东环一路

联系人:吴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9274365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吴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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