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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001]三原县北大街东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16.492521万元,质量:符合国 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20.852753万元,质量:符 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21.094152万元,质量:符 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洋 项目经理证书:市政公用 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编号:陕*开通会员可解锁*10859;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安民 项目经理证书:市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编号:陕*开通会员可解锁*09391;
中标候选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永生 项目经理证书:市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编号:川*开通会员可解锁*359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方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 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 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 的目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 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 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 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 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E座 29 层 2901 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 1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原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咸阳市三原县池阳街西段 54号
联 系 人: 安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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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 E 座 29 层 2901 号
联系人: 杨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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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24482134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