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2025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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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28
发布于
新疆吐鲁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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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逊县2025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开通会员可解锁*3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

一、招标条件

本托克逊县2025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95.6万元,招标人为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700公里的农村公路进行小修养护,包括涵洞维修、路面坑槽修补

、标识标牌安装及修复、护柱维修更换、减速带安装及修复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托克逊县2025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托克逊县2025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

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

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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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

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3

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条10公里及以上四级公路项

目的养护或施工业绩(不包含企业厂矿园区道路);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请到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http://www.tlfsggzy.cn)

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请在吐鲁番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tlfsggzy.c

n)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并线上参加开标。

七、其他

1.本 托 克 逊 县 2025 年 农 村 公 路 小 修 养 护 建 设 项 目 (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E65*开通会员可解锁*39001)已由托克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托克逊县202

5年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的

批复(托发改项〔2025〕184号)批准建设。

2.建设规模:对700公里的农村公路进行小修养护,包括涵洞维修、路面坑槽修

补、标识标牌安装及修复、护柱维修更换、减速带安装及修复等。

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

4.发布媒介: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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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托克逊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托克逊县友好西路

联 系 人:王文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

联 系 人: 刘嘉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9094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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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22年~2024年平均营业额不少2200万人民币;

2.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500万元;

3.近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得小于1;

4.近3年度的财务状况都是盈利状态。

注:

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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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2条(含2条)10公里及以上四级公路项目的养护或施工业绩,须

同 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包含企业厂矿园区道路)。

注:

(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

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

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 ”、“标段类型 ”、“合同价 ”、“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

管理人员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

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

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

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

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近年 ”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以竣工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

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

罚 期未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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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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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

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内至少 独立完成1条10公里及以上四级公路项目的养护或 施工业绩(不包含企业厂矿园区道路)

项目

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内至少 独立完成1条10公里及以上四级公路项目的养护或 施工业绩(不包含企业厂矿园区道路)

无在岗项目(指

前 未 在 其 他 项

任 职 , 或 虽 在

项 目 上 任 职 但

目 中 标 后 能 够

从该

项目撤离)

注: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 项。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

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 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 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 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 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 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

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

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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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 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在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

为 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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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 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 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扫描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

权 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

,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 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的规 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 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 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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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 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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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

件 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

章 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 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件 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 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

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

文 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2项或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4.4项规定。

2.2.1

第一个信

封评分分

值构成①

(总分

100.00

分)

施工组织设计:40.00分

主要人员:30.00分

技术能力:10.00分

履约信誉:10.00分

业绩:10.00分

2.2.2

第二个信

封详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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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审标准

2.2.3

通过第一

个信封详

细评审的

投标人数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

评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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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④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审标准

总体施工组织布

置 及规划

10.0分

要求: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内 容 全 面 、 切 实 可 行 。 充 分考虑边通车边施工情况下的交 通组织方案。

评分标准:

①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8分;

②较好,得8~9分(含9分);

③好,得9~10分。

重点、关键和难点 工程的施工方案

10.0分

要求:主要工程施工方、方法、 技术措施合理得、

切实可行,其中交通组织实施方 案与措施合理、切实有效、方法 得当。

评分标准:

①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8分;

②较好,得8~9分(含9分);

③好,得9~10分。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40.00分

工期 、 质量 、 安

全、廉政管理体系 及保证措施

10.0分

要求:对影响本工程工期的因素

影响理解分析准确,考虑全面,

重难点突出,计划安排合理;能

充分理解项目特点,针对项目实

际,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廉政

及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保 障有力,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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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分标准:

①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8分;

②较好,得8~9分(含9分);

③好,得9~10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文明施工、文

物保护保证措施

5.0分

要求:能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建

立健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

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措 施切实可行。

评分标准:

①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4分;

② 较 好 , 得 4 ~ 4.5 分( 含 4.5 分);

③好,得4.5~5分。

项 目风险预测与防 范,事故应急预案

5.0分

要求:能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对 项目风险有充分预测,有相应的 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齐全、 切实可行。

评分标准:

①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4分;

② 较 好 , 得 4 ~ 4.5 分( 含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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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分);

③好,得4.5~5分

项 目经理任职资格 与业绩

15.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 项 目 总 工 最 低 要 求 ) 基本要求 的,得15分;

2.2.2(2)

主要

人员

30.00分

项 目总工任职资格 与业绩

15.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 项 目 总 工 最 低 要 求 ) 基本要求 的,得15分。

2.2.3(3)

其他

因素

10.0分

技术能力

10.0分

①基本分8分;

②(1)投标人近10年内获得过与 公路工程施工有关的专利(发明 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具备1 项,得1分,最多得1分;

(2)近10年内主编或参编过的

国 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每具备1 项,得1分,最多得1分;投标人 如有以上(1)、(2)情况的, 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相关证明 材料或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予 加分。注:近10年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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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5.0分

履约信誉

15.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

最 低要求)要求的,得14.4分;

(2)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吐鲁

番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

及 从 业 人 员 信 用 评 价 办 法 (试

行)》的通知规定,依据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新疆

公路建设市场养护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和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吐鲁番市农村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当两者

不一致时,以吐鲁番市交通运输

局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同

时未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公路建设市场养护工程施

工企业)和吐鲁番市交通运输局

进行信用评价时按照B级对待。从 业单位信用得分:

AA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评标 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加0.6分的从 业单位信用评价得分;

A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评标

价 得分结果的基础上加0.4分的从业 单位信用评价得分;

B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评分时不 增加也不扣减从业单位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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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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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得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0.3分的从 业单位信用评价得分。

注:1.当投标人具有“公路建设 市场从业企 业 ”类别 信用评价 时,以养护工程信用评价记录为 准;当投标人具有其他类别信用 评价时,本项目信用评价加分不 予考虑。

2.截止开标时间当天,如有最新 文件下发须执行最新文件。

5.0分

业绩

5.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

求)基本要求的,得3分。近3年每

增加1个单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10 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

护或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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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

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

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

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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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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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

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

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

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

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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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

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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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管理系统 ”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

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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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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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

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2.4 项规定

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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