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二标段)(40MW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劳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07-22
发布于
新疆昌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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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二标段)

(40MW 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劳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5-195-S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二

标段)

(40MW 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劳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7.231628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19.57816MWp,交流侧容量 98.7MW。拟选用 620Wp

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共计安装 620Wp 电池组件 192868 块。光伏场区共划分为 30 个光伏发

电方阵,其中 29 个方阵每个方阵设置 1 台 3300kVA 箱变和 11 台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最后

一个方阵设置 1 台 3000kVA 箱变和 10 台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30 台箱变以 4 回光伏场内集

电线路汇集至新建的 220kV 升压汇集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二标段)

(40MW 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劳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二标段)

(40MW 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劳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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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或施工劳务

资质备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施工项目中任职。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期间)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要求:

1)项目班子管理成员要求:1、劳务员≥1 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2、安全员≥1 名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

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25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

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

文件。上述复印件仅做为档案留存使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标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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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一、受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二标段)

(40MW 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

劳务项目及相关服务(项目编号:CSFLZB-2025-195-SG)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区建筑安装工程

施工(二标段)

(40MW 灌注桩、支架、组件工程三区)劳务项目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光伏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19.57816MWp,交流侧容量 98.7MW。拟选

用 620Wp 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共计安装 620Wp 电池组件 192868 块。光伏场区共划分为 30

个光伏发电方阵,其中 29 个方阵每个方阵设置 1 台 3300kVA 箱变和 11 台 300kW 组串式逆变

器,最后一个方阵设置 1 台 3000kVA 箱变和 10 台 300kW 组串式逆变器。30 台箱变以 4 回光

伏场内集电线路汇集至新建的 220kV 升压汇集站。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日历日内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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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或施工劳务

资质备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施工项目中任职。

(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期间)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要求:

1)项目班子管理成员要求:1、劳务员≥1 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2、安全员≥1 名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

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0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5 日,

每天 10:00 时至

20:00 时(北京时间)

,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

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室)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上述复印件仅做为档案留存使用,不做为衡量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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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5.2 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

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

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10433857,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CSFLZB-

2025-195-SG(文件费)

5.3 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62000 元(陆万贰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判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证金

视为报名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

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

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开通会员可解锁*671;开户行行号: 3*开通会员可解锁*

,不得以

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

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

,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

;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谈判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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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谈判时间:为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1 层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南公园西路融投小镇 1 号楼 A 座 14 层(昌吉州

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 朱先生、蔚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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