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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HZB-2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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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001]蓝田县县门街东延伸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公共绿地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第1名:蓝田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9.985602万元,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2.353541万元,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西安荣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6.989097万元,质量:达到国 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蓝田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钱文龙二级注册建造师: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金娟二级注册建造
中标候选人(西安荣丰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吕侃一级注册建造师:陕
*开通会员可解锁*2065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蓝田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博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中标候选人(西安荣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蓝田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推荐该单位为第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荣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推荐该单位为第三中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 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 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 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 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信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文创中心7号楼24楼北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蓝田县城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田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蓝田县工业园区文姬路中国邮政三楼
联 系 人:贾龙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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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金辉环球中心C座514室
联 系 人:万仕彬、耿萍、黄菲、田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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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农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