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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标题:
* 补充通知内容:
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林 道 隽
林 道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最高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长乐区博雅佳园边坡整治及配套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长乐区博雅佳园边坡整治及配套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
本补充通知作为长乐区博雅佳园边坡整治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25]第015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
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本项目第 9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 商务文件中 二、投标函附录“1、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修订如下: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
算为24个月。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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