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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NCTFFFW20250026)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充市安华电器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1322万元,质量:符 合比选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成都鸿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88675万元,质量: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充市安华电器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志明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成都鸿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敬光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充市安华电器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成都鸿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充市安华电器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南充市安华电器有限公 司综合排名第1;
中标候选人(成都鸿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成都鸿山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2;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比选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 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406396512@qq.com
三、其他
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关于承揽某棚户区改造通信安装工程材料 采购项目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 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南允市安华电器有限公司
(2)含税总价:91,322.00元(含税)
(3) 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 评选情况:本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名。本项目共2名 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南充市安华电器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2. 第三中选候选人:
(1)单位名称:成都鸿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含税总价:96,886.75元(含税)
(3) 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4) 评选情况:本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评选,评选委员会成员 5名。本项目共 2名 参选人参与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 评审。经评审,成都湾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比选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 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己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406396512@qq.com
比选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地 -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中路 57 号电信新大楼 805 室
联 系 人: 宗女士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4063965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