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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通信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标包三、标包
四(二次)废标公示
(招标编号:GSJLLZ-2025-024)
一、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审结果如下:
一、采购内容:
标包三:通信器材采购
标包四:电力电缆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废标原因:
标包三:
1.兰州新志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清单,未通过符合性审
查;
2.甘肃华立鹏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税证明,未通过资格审查;
3.兰州百丰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未提供完
税证明等,未通过资格审查;
4.兰州万盛鹏程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服务期限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
5.甘肃全塑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未通过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因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不足 7 家,不具备竞争条件,依据《中国通服甘
肃公司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作出废标处理。
标包四:
1.兰州冠特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未通过资格审查;
2.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商务和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
查;
3.兰州万盛鹏程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服务期限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未通过
符合性审查;
4.甘肃全塑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未通过资格审查。
./tmp/29705bea-b2fc-4047-9869-3f8f8d1595d0-html.html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因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不足 4 家,不具备竞争条件,依据《中国通
服甘肃公司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作出废标处理。
公示时间:2025 年 7 月 2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共 3 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招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邮箱地址:421535696@qq.com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通服甘肃分公司市场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tmp/29705bea-b2fc-4047-9869-3f8f8d1595d0-html.html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甘肃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366 号
联 系 人:史经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 366 号 16 楼
联 系 人: 冯志鹏 贾辉晖 王云杰 贠瑞贞 戈炫 孙钰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4687216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