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变配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资审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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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变配电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整体工程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19】10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

设,建设单位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建设资金来自国

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30%+7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变配电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沙河校区综合实验楼及体育馆工程-变配电工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电压为 10 KV,总容量 2*2500KVA 合同估算价 1000(万元)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2.4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总配改造工程工期 25 天)

2.5 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所示的外电源工程、配电室安装及供电

有关的一切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改造及恢复现状总配电室一座(拆除变压器 2500KVA*2 台、

低压主进柜 2 台、低压柜电容柜 4 台、低压联络开关 1 台、新装母线桥 2 座及相关土建工作等)

新建分配电室一座(移装变压器 2500KVA*2 台,新装高压柜 4 台、低压柜 21 面、母线桥 3 座等)

总配至分配增建电力管线(管沟、包封等全部工作)

,高压电缆敷设等;以上新建电力管、井及通

信光缆、电力电缆敷设、现状电井降水、管道清淤;室内高、低压开关柜、10KV 高压电缆、后台

监控系统、共箱母线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验;高压柜连接母线及二次线路连接、电缆头制

作、压接、明配接地系统、基础槽钢、电缆桥架、沟盖板、防水及防火封堵、变配电监控系统和电

气火灾监控系统,现况道路的拆除及恢复,硬化路面的拆除及恢复(如需)等工程。以及与本项目

供电有关的其它工作,同时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属地政府等与供电有关的相关单位完成验收、实现

供电。

除以上施工范围外以下内容也由本工程承包人负责完成:

1)配电室内所有标准化配套安全设施及图板、模拟排(屏)

、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地垫(室

内满铺)

、挡鼠板、高压开关柜服务小车等由承包人负责完成;

2)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专业调试及各专业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

3)总配改造过中,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电力供应的全部措施,如临时柜、发电车、临时电

缆、相关各种机械、各种土建措施等;

4)供电部门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及沟通、成品保护、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满足北京市供

电局、发包人要求的档案资料、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前的全部施工内容相关工作。

2.6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新]及以上资质或电力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 / (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

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

审。

3.3 其他要求: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采用(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

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可以/不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

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6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进行报名。

(1)提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将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

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适用于非法定

代表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510216546@qq.com。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经审核通过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将标书费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完成

缴纳,并填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

。缴纳账户为:

账户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7957。

(3)资格预审申请人将支付标书费凭证扫描件、手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发送

至 510216546@qq.com。

(4)经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申请单位。

(5)非工作日可正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份。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

递交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中国电工大厦 7 层 715 室。

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专 业 分 包 工 程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已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s://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中国电工大厦 7 层 01

联 系

人:

杨慧

联 系 人:

刘云华、李湜芃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真:

/

传 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

/

电子邮件:

510216546@qq.com

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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