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市场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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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7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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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 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 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规对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采购项目供应商市场进 行调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 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 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为同一人。 (2) 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 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 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5.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 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 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 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 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 重大并购或 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 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 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 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 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2.供应商提供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 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3. 供应商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如营业场所照片, 房屋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标人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对该房屋具备使用权。 14. 投标人需具备食品

经营许可证目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内容或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备案。 15. 投标人需具备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非粮油类销售合同案例及粮油类销售合同案例。;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行采购平台 (ibuy.ccb.com) 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 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2.提交客服审核后,清邮件发送至下方采购部 门联系人邮箱,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3.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 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想不退还。 4.已注册 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 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

投标文件弟交 品、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上传递交,建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

六、开标时间及远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

开标地点:建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

七、其他

一、报名材料1.最近三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案例证明材 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3.资质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二、报名步骤1.供 应商须首先在建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 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2.提交客服审核后,请邮件发送至下方采购部门联系人邮箱,我 们会尽快安排审核。3.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 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想不退还。4.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

"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 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三、注意事项1.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了解市场情况使用。2.本次调研不收取供应 商的任何费用。3.供应商须对反馈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列入建设银行供应商黑名单。4. 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5.建设银行授权的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

(ibuy.ccb.com)、(当地主流招投标网站或招标代理机构渠道),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 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行不予承担责任。四、中国建设银行采购合作供应商禁止性规定供应商须确 保遵守:1.严禁与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发生不正当资金往来。2.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 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以留存、试用样品为名,变相提供其 他好处。3.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提供宴请、住宿、度假、旅游、文体娱乐等服务。4.严禁向建设 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出借钱款、房屋、车辆等,或出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5.严禁为建设银行采购从 业人员或其亲属报销或支付(代垫)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商品购买等。6.严 禁为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亲属上学、就业、经商、出国等提供帮助。7.严禁向建设银行采购从业人员或其亲属 违规提供兼职取酬、有偿中介服务的岗位,或违规提供服份、期权和内幕消息。8.严禁在采购环节(包括调查、检 查、调研、投诉质疑等)中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提供虚假的资质证书、财务 报表、合同案例、发票、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9,严禁泄露采购过程中知悉的

建设银行及其客户、有关单位和个人尚未公开的信息。 10.严禁围标串标建设银行采购项目; 严禁采取证毁竞争对 手、散布虚假消息、捏造不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或扰乱采购秩序。11.严禁提供合同约定外的商 品、虚假供货、违规换货等。12.严禁与建设银行员工串通操纵采购,谋取不正当利益。;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建设银行大厦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nm jcb cgz.nm@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建设银行大厦

联系人:黄丹菲

电话:/

邮件:/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 (盖草

内蒙古区分行2026年全区宣传用品 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区分行营销宣传用 品项目。本次采购的营销宣传用品为预包装粮油类、茶具 厨具类、居家布艺(纺织)类、居家目用品类、家用电器 及 3C 数码产品类等市场化程度高、产品规格型号统一、物 流便捷、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同期销售的通用类商品。商 品类说明如下:

1. 预包装粮油类,包括:大米、食用油、面、杂粮 等。

2. 茶具厨具类,包括:保温杯、保温桶、玻璃杯、榨 汁杯等杯壶类用品,锅具、餐具、刀具、保鲜盒、厨房配 件等。

3. 居家布艺(纺织)类,包括:被子、四件套、枕 头、毛毯、丝巾、毛巾、凉席等。

4. 居家目用品类,包括:洗发水、沐浴露、牙膏、牙 刷(非电动)、剃须刀(非电动)、护肤品、伞、家庭环 境清洁、清洁用具、清洁纸品、衣物清洁(如洗衣液、肥 阜)、箱包等。

5. 家用电器及 3C 数码产品类,包括:厨房小电(如电

饭煲、电压力锅)、个护健康(如颈部按摩仪、 筋膜 枪)、生活电器(如电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电动牙刷、 申动榨汁机)、摄影摄像(如拍立得相机)、数码配件 (如充电器、充电宝、手机支架)、智能设备(如耳机、 音箱、智能手环)等。

五大类商品预算比例为:预包装粮油类60%、茶具厨具 类10%、居家布艺(纺织)类10%、居家目用品类10%、家 用电器及 3C 数码产品类 10%,该比例仅为预估数量,具体以 实际下单为准。

商品品类:A1402 宣传品、纪念品

二、供应商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 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

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存 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 25% 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5.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 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 大诚信问题。

7.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或退 出期内。

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 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 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 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

供的产品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 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 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 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 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 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12.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说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 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説明)

13. 投标人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如营业 场所照片及房屋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标人有实 际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对该房屋具备使用权。

14. 投标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含预包 装食品销售内容或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备 案。

15. 投标人需具备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至今的非粮油类销售合同案例及粮油类销售合同案 例 -

服务要求

1.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宣传营销活动用品为我行所 要求定购的原厂商生产供应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产 品,品牌、型号、各项参数完全符合产品质量国家和行业 标准,满足我行各项要求。

2. 供应商需保证向我行提供的产品、资料不存在任何 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

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供 货、售后服务),造成建行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 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供应商对我行提供的各类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如有 违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 供应商在我行下单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通过物流 方式将产品安全运至我行指定交货地点。所有货物必须从 自有仓或品牌商仓库发货,相关收发货物流记录从发货之 日起至少保留两年,确保发货验收流程的规范和可追溯。 相关收发货物流记录(面单或其他发货证明材料)需随时 应我行要求,提供我行核对。产品运输、包装、装卸及运 输保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产品在所有权转移给我行前的

全部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 我行指定交货地点须覆盖全部二级分行、综合性支 行、县支行、网点等,含运送至库房或搬运上楼。

7. 产品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防腐 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 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8. 对于有保质期的产品,享有保质期内的质量保证, 收货日期距生产日期的时间不得超过质保期的三分之一旦 粮油类商品收货日期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保质期 内如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或退 货,所有商品应享受原厂维保。

9. 在验收过程中,因交付货物的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 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外观变形或损坏等情形,供 应商应按我行要求在7个自然日内更换、补齐,确保所交 付的货物完好无损。否则我行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或解除 本合同,由此给我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

10. 因货物内在损坏、配件缺失及未达到我行技术需 求,我行有权要求供应商在7个自然日内补齐、更换或退 货,否则我行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或解除本合同,由此给 我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

11. 本次采购采取先按5大品类报折扣率,待采购完成 后再确定具体产品的方式进行。所有产品上架需提供产品

清单、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内产品链接及价格、商品条 码、产品折扣后价格,经我行审核后方可上架到我行平 台。所有产品不得随意下架,如确需下架,必须提供生产 厂商停产证明,并上架不低于现有商品质量的同品牌或同 品类的等价商品,且经我行审核同意后方可下架。

12.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执行向我行承诺按照同期 同品牌同规格的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产品价格进行协议折 扣率价格供货(节日促销、爆款促销、7日以内的降价优惠 活动、渠道专供型号等除外)。我行一经发现供应商报价 违反上述规定,或发现平台价格明显高于内蒙古范围内大 型商超同类产品价格的,我行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 如由此导致我行多支出相应价款,供应商应返还我行相应 价款并赔偿由此给我行造成的损失,如供应商未在要求期 限内整改不到位,应按我行要求下架相关产品。

13. 如招标中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 (含),则拟入选3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 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超过6 家(含)不足9家,则拟入选2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为 3 家,则拟入选1家,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供 应商。如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的,本次招 标作废,重新组织采购。入围供应商同时供应全区14家二

级分行,按照推荐供应商排名,对采购额度进行差异化分 配,各供应商之间的差距不超过5%。

14. 在确定中标人后,由我行从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上 同期销售的通用类商品中选择确定上架商品。供应商按照 协议折扣率供货(节日促销、爆款促销、7日以内的降价优 惠活动、渠道专供型号等除外),上架龙集采。

入选供应商按照各商品大类折扣率孰低原则选择中标 人进行商品上架。在同一商品大类中,如折扣率更低的中 标人无法满足我行某一上架商品的供应要求,针对该上架 商品,我行有权选择另一家中标人进行供货。如同一商品 大类的2家中标人的折扣率相同,则两家中标人商品同时 上架。

15. 中标人应根据我行要求,免费提供通过 API 接口 实现其自有系统与我行系统的对接和推送商品信息服务。

16. 中标人应根据我行要求,免费提供商品上印制建行 1ogo 及宣传内容等服务。

17.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以各品牌产品的品牌京东自营旗舰店价格为 基准,按照粮油类、茶具厨具类、居家布艺(纺织)类、 居家日用品类、家用电器及 3C 数码产品类等 5 大类进行折 扣率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个品类商品最高

限价折扣率为100%。

本项目项下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 价。上述价款已包含本项目项下我行应支付的所有款项, 我行无需再支出任何其他款项。

如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本项目项下产品 (包括产品及配件等)/服务所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 整,双方一致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产品 价款,调整方法如下:即自增值税税率调整之日起,在原 不含税价格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 格,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五、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 供应商在协议签订日后 5个工作日内,须缴存履约 保证金50万元。供应商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如在履 约过程中,商品供应和服务出现问题,对建行造成经济和 声誉损失的,我行有权扣减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中无法 按我行订单要求供货(如只供货报价高产品,无法供货报 价较低产品)、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等情况。保证金不足 时需在 15个自然日内补齐。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由此 所引发我行之损失的,供应商还需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 果及全部损失。合同到期后,在确认供应商无违约事项发 生后将保证金一次性不计息退还。我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

治区分行

纳税人识别号:91150100MA0MY9NX3T

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0689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南 街支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 6号

申话:4593503

2. 我行在当次订单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开 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款项 至供应商账户。

3. 单次发货金额不低于 3000元。

六、供应商管理

1. 本项目由区分行与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实物类营 销宣传用品采用目录制管理,各二级分行根据需求下单。

2. 我行对供应商将加强供应商履约监测,对于入选的 商品,对应入选供应商应保证及时供货,除非出具厂家停 产证明,否则视为违约,进行相应处罚。

七、保密要求

1. 供应商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没有 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我行在使用该 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 识产权的任何权利主张。如果任何人对我行使用该货物主 张权利,由供应商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

我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和与诉讼相关的费用。

2. 我行尊重供应商货物、软件的专利权和著作权,不在 我行以外的第三方做非法复制和扩散。

3. 双方应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内 部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 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 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

4. 本协议的无效、被撤销、解除、变更或终止等均不 影响本条的效力。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因供应商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造成未按 时交货每迟延1个自然日,订单金额1万元以下的,按100 元/日进行扣罚;订单金额 1-5万元的,按 200元/日进行 扣罚;订单金额5万元(含 )及以上的,按400元/日进 行扣罚。如入选供应商出现3次以上交货延迟的情况,我 行有权暂停其供货。迟延交付货物十个自然日以上,我行 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 当采购货物因厂家停产、升级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无 法供货时,供应商有义务提前1个月通知我行,并向我行 提供不低于采购货物同等质量或性价比的货物供我行自行

选择。供应商未经我行审核同意自行下架采购货物或因市 场价格波动等原因拒不供货的,我行有权按每次5万元对 供应商进行扣罚,并有权终止合同。

3. 因原厂生产、供应商运输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供 应商须在7个自然目内调换。未按我行要求提供原厂商生 产供应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合格产品或不满足我行 质保期要求的产品的,我行有权按每次 5000元对供应商进 行扣罚。若经原厂确认为伪劣产品,我行实施假一罚十并 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有权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 任。如我行及下辖机构拒绝验收或发放时发现问题并形成 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我行有权终止合同。(如涉及同 一笔订单多机构投诉服务或质量等问题,视同一次投诉)

4. 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供货、售 后服务),造成建行或其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 供应商除承担赔偿责任外,我行有权按每次 5000元对供应 商进行扣罚。如因此对我行造成重大舆情、法律诉讼等不 良的情形,我行有权终止合同。

5. 因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 成我行无法抵扣增值税税额,我行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 项中直接扣除我行可抵扣税额。

6. 因供应商违约造成我行的费用增加和损失,我行有 权从未支付的订单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取消

供货方供应商资格。如未支付的订单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弥补我行上述费用和损失,供应商应按我行要求向我 行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7. 本次采购商品必须在龙集采系统中下单和结算。如 发现供应商存在龙集采系统外下单及结算,或不按照龙集 采订单内商品发货,出现换货、变通等行为的,我行有权 按照问题订单金额的2倍处罚,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8. 如供应商未按我行要求提供收发货物流记录的,按 照每次 2000元处罚;收发货物流记录不足以对商品进行追 溯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收发货物流记录造假的,按 照每次 20000元处罚,且我行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9. 如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提供服务并按 时供货,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搬运上楼等服务,我行及 下辖机构形成有效投诉反映等情形三次及以上的,我行有 权终止合同。(如涉及同一笔订单多机构投诉服务或质量 等问题,视同一次投诉)。

力、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订单交易的真实性,如我行发现供应商与 我行员工串通、采用其他变通形式供货、虚假供货等,导 致发生廉洁道德风险等问题的,我行有权单方面对供应商 进行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禁用等处理。我行有权要求供 应商提供指定产品的订货渠道路径等证明真实性交易的相

关资料,如供应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我行仍然认为供应 商存在虚假交易,我行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扣除供应商已 缴纳的全部保证金、调整供应商入围供货的排位顺序、减 少供应商订单分配、暂停服务资格、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 和禁用等处理措施。供应商因此给我行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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