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5/4/2 更正公告预览
|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更正公告 | ||
| (招标编号:S110000A*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一、招标项目信息 | ||
|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00 | ||
| 首次公告项目名称: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 ||
| 首次公告项目编号: S110000A*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首次公告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jyxxggjtbyqs/20250331/5018698.html | ||
| 二、更正内容 | ||
| 7.其他公告内容 | ||
| 其他公告内容由:/ | ||
| 修改为:以此变更公告后附pdf文件为准。 | ||
| 三、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8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 |
| 联系人:刘颖 | 联 系 人:高梦梦赵雪婷田昭兴裴建平 |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网 址:http://www.xhtc.com.cn/ | |
| 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古城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湖支行 | |
https://zhjy.bcactc.com/G2/ajax/sw-repeat-tender-notice!previewNotice.do?viewFlag=true&projectId=ff80808195add6d30195eae67500234… 1/1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文件
1
标段名称: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招标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盖单位电子印章)
3
a
2
2
招标代理机构:新9华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印章)
4
1
e
9
9*开通会员可解锁*
2
c
2
c
6
5
d
7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
1.招标条件..................................................1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要求............................................2
4.招标文件获取..............................................3
5.投标文件的递交............................................3
1
9
3
6.开标时间及地点............................................
4
4
6
3
6
7.其他公告内容...............................1..............4
2
0
4
8.监督部门..................................................4
5
2
0
2
9.公告发布媒介..............................................4
-
b
e
4
10.联系方式........................8........................4
e
b
a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a
e
c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6
c
3
a
投标人须知正文...........2..................................22
2
9
4
1
1.总则.................................................22
e
9
9
2
1.1招标项c目概况....................................22
2
c
6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2
d
7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22
1.4投标人资格要求..................................22
1.5费用承担........................................24
1.6保密............................................24
1.7语言文字........................................24
1.8计量单位........................................24
1.9踏勘现场........................................24
1.10投标预备会.....................................25
1.11分包...........................................25
1.12响应和偏差.....................................252.招标文件.............................................25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5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6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6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273.投标文件.............................................27
3.1投标文件的组成..................................27
1
9
3
3.2投标报价........................................
27
4
6
3
6
3.3投标有效期.......................1..............28
2
0
4
3.4投标保证金......................................28
5
2
0
2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9
-
b
e
4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9
e
b
a
3.6备选投标方案....................................
30
a
e
c
3
3.7投标文件的编制..b...............................30
c
3
a
4.投标..............2..................................31
2
9
4
1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31
e
9
9
2
4.2投标文c件的递交..................................31
2
c
6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
d
7
5.开标.................................................32
5.1开标时间和地点..................................32
5.2开标程序........................................32
5.3开标异议........................................326.评标.................................................32
6.1评标委员会......................................32
6.2评标原则........................................33
6.3评标............................................33
7.合同授予.............................................33
7.1中标候选人公示..................................33
7.2评标结果异议....................................33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34
7.4定标............................................34
7.5中标通知........................................34
7.6履约保证金......................................34
7.7签订合同........................................34
8.纪律和监督...........................................35
1
9
3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5
4
6
3
6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35
2
0
4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5
5
2
0
2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5
-
b
e
4
8.5投诉...................8........................36
e
b
a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6
a
e
c
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b...............................36
c
3
a
投标人须知附件...........2..................................37
2
9
4
1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37
e
9
9
2
附件二 招标文c件澄清通知................................38
2
c
6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39
d
7
附件四 开标记录表......................................40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41
附件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4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3
评标办法前附表..............................................43
1.评标方法.................................................46
2.评审标准.................................................46
3.评标程序.................................................47
附件一否决投标条件.........................................48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54
附件三投标文件澄清函.......................................55
附件四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56
附件五电子化评标方法.......................................57
附件六评标表格.............................................58
表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58
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59
表3: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60
1
9
3
表4:暗标编号对照表(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评审).............
61
4
6
3
6
表5:形式评审记录表......................1..............62
2
0
4
表6:资格评审记录表.....................................63
5
2
0
2
表7:响应性评审记录表...................................67
-
b
e
4
表8: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汇总表..8........................68
e
b
a
表9:否决投标情况表.....................................
69
a
e
c
3
表10:资信业绩评分记录表b...............................70
c
3
a
表11:监理大纲评分记录表................................73
2
9
4
1
表12: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76
e
9
9
2
表13:其他因素c评分记录表................................77
2
c
6
表14: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80
d
7
表15:评分结果汇总表....................................8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82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83
1. 一般约定............................................83
1.1词语定义........................................83
1.2语言文字........................................84
1.3适用法律........................................85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85
1.5合同协议书......................................85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85
1.7联络............................................86
1.8转让............................................86
1.9严禁贿赂........................................86
1.10知识产权.......................................87
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87
1.12委托人要求.....................................872. 委托人义务..........................................87
1
9
3
2.1遵守法律........................................
87
4
6
3
6
2.2发出开始监理通知.................1..............88
2
0
4
2.3提供设备、设施..................................88
5
2
0
2
2.4办理证件和批件..................................88
-
b
e
4
2.5支付合同价款...........8........................88
e
b
a
2.6提供监理资料....................................
88
a
e
c
3
2.7其他义务........b...............................88
c
3
a
3. 委托人管理.......2..................................88
2
9
4
1
3.1委托人代表......................................89
e
9
9
2
3.2委托人c的指示....................................89
2
c
6
3.3决定或答复......................................89
d
7
4. 监理人义务..........................................90
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90
4.2履约保证金......................................90
4.3联合体..........................................90
4.4总监理工程师....................................91
4.5监理人员的管理..................................91
4.6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91
4.7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92
4.8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925. 监理要求............................................92
5.1监理范围........................................92
5.2监理依据........................................92
5.3监理内容........................................93
5.4监理文件要求....................................94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94
6.1开始监理........................................94
6.2监理周期延误....................................94
1
9
3
6.3完成监理........................................
95
4
6
3
6
7. 监理责任与保险.......................1..............95
2
0
4
7.1监理责任主体....................................95
5
2
0
2
7.2监理责任保险....................................96
-
b
e
4
8. 合同变更...................8........................96
e
b
a
8.1变更情形........................................
96
a
e
c
3
8.2合理化建议......b...............................96
c
3
a
9. 合同价格与支付...2..................................96
2
9
4
1
9.1合同价格........................................96
e
9
9
2
9.2预付款c.........................................97
2
c
6
9.3中期支付........................................97
d
7
9.4费用结算........................................9710. 不可抗力...........................................98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98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98
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9811. 违约...............................................99
11.1监理人违约.....................................99
11.2委托人违约.....................................99
11.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99
12. 争议的解决.........................................99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01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112第五章委托人要求...............................................11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9
封面........................................................13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32
(一)投标函............................................132
1
9
3
(二)投标函附录........................................
134
4
6
3
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36
2
0
4
二、授权委托书..............................................137
5
2
0
2
四、投标保证金..............................................138
-
b
e
4
五、监理报酬清单...................8........................140
e
b
a
六、资格审查资料............................................
141
a
e
c
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b...............................142
c
3
a
(二)营业执照.......2..................................143
2
9
4
1
(三)资质证书..........................................144
e
9
9
2
(四)近年财务c状况表....................................145
2
c
6
(五)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146
d
7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147
(七)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48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149
(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150
(十)主要人员简历表....................................151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152
(十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153
七、监理大纲................................................154
八、其他资料................................................155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以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生成编号为准),己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石景山发改(审)〔2024〕55号),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9
3
招标类别:监理招标 2
4
6
3
6
投资额(如有):590050.83万元(具体以批复内容为准) 1
2
0
4
0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5
2
0
2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b
e
4
8
e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b
a
3
a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
c
3
b
项目规模: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东至永定河现状左堤,西至阜石路西延桥上游水闸
3
a
2
2
南路与麻峪北街交汇处,南至高井沟汇河口9侧堤岸,北至阜石路高架以北(2024普测1067),是在永定河流
4
1
e
9
域对河道及麻峪村环境进行整体提升的灾后恢复重建及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包括防浪墙加高段约0.6km、新
2
c
2
c
建永定河左堤约1.0km、新建高井6丰沙铁路桥下游至永定河新建左堤约0.3km、滞洪湿地约10公顷,搬迁约10.
5
d
7
7万平方米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标段(包)内容: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与施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如有):北起永定河阜石路西延桥600m处,南至永定河与高井沟汇入口。
合同估算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1
计划工期(如有):760日历天
建筑面积(如有):/
建筑高度(如有):/
其它说明(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1
9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3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
2
4
6
3
来的财务状况表。 6
1
2
0
4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项目投资额
5
2
0
2
4000万元以上或监理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b
e
4
8
(4)信誉要求: e
b
a
3
a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e
c
3
b
c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a
2
2
9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
e
9
9
④投标人未在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c
2
c
6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5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
d
7
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
/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2
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时间后。
②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③具备注册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水保、环保等专业人员。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
9
3
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4
6
3
6
1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下载,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
2
0
4
0
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 5
2
0
2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e
4
8
e
图纸获取时间(如有):/ b
a
3
a
e
图纸获取地点(如有):/ c
3
b
c
3
图纸押金(如有):/ a
2
2
9
4
其他要求(如有):投标人应办理数字身份认证锁,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e
9
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
c
2
c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5
d
7
递交方法:网络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现场踏勘时间(如有):/
投标预备会时间(如有):/
其它说明(如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需一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封套注明
3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00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如有):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北京市石景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其他公告内容
/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水务局
1
9
3
2
监督电话(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
4
6
3
6
9.公告发布媒介 1
2
0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4
0
5
2
0
10.联系方式
2
-
b
招标人: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 e
4
8
e
b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8号 a
3
a
e
c
联系人:刘颖 3
b
c
3
a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
2
9
4
1
电子邮件:/ e
9
9
2
c
传真(如有):/ 2
c
6
5
d
网址(如有):/ 7
招标人账号(如有):/
招标人开户行(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人:高梦梦赵雪婷田昭兴裴建平
4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如有):/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8号联系人:刘颖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193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4大厦8层6361联系人:高梦梦赵雪婷田昭兴裴2平0405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02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d7 |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6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与施工缺1.3.1 招标范围
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149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合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
1
9
3
2
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
6
3
6
1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23月1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须至少具
0
4
0
5
有1项已完成项目投资额40002元以上或监理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
0
2
-
b
程监理业绩。 e
4
8
e
b
4.信誉要求: a
3
a
e
c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b
c
3
a
②投标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
9
4
1
③e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9
9
2
c
情形;
c
6
5
d
7 ④投标人未在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发生重大监
理质量问题;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1.4.1
力、信誉 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
7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c2c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d7他情形 |
8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踏勘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1召开,9324召开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612召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040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3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bc3a2)发送294 |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9
附
条
段
条
价
款
”
要
0256
| 件一集中列示的所有否决条件。件:范围、工作范围盖招标范围要求;件:中包含增值税税金,增值税计税方式符合招2)条要求;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要求; 93246求”中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120405 |
| 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之外的其他内容的偏差。(1)细微偏差:指在个别地方存在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和不完的结果。(2)允许修正的偏差:尽管偏差内类问题在投标函及其附录中的承诺与投标文及其附录中的承诺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按投标函及其附录承诺内容修正投标 |
10
式
过
发
标
过
发
标
c2
56
。
以
,
| 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按本章附件一格式编写后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s://zhjy.bcactc.com/zhjy/)递交 |
|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送 |
| 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jy/)直接下载澄清通知,无需回复确认 |
| 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9tps://zhjy.bcactc.com/zhjy/3246送 3612 |
| 人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0520jy/)直接下载修改通知,2需回复确认-be |
| 8eba3aec3 |
| 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
11
(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市场因素进行自主竞争报价。
(2)投标报价应涵盖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
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缺
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监理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
(以上内容供招标文件编写参考,具体可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调整)
1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 9
3
2
4
6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3
6
1
2
0
要求, 4
0
5
2
0
2
-
b
e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4
8
e
b
a
3
a
e
采用非现金形式(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包括电子保函)、银行汇票、电汇
3
b
c
3
) a
2
2
9
4
1
e
9
9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c
2
c
6
5
d
7
40000
汇入单位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12
| 3.4.1 | 投标保证金d7 |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3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0不允许 2-be允许 48eb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d7 |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前,应当使用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进行加密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无需密封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14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截止日应当为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9324否,636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2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0405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2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02-b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e48eb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a3aec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3bc3选人为中标人。229 |
| 7.6.1 | d7履约保证金 | 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e992c要求,2c履约保证金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要求 |
15
:
文
电
清
招
投
必
c
3
,
6
5
电
16
| 10.2 | 总监理工程师的陈述与答辩 | 不要求要求:拟负责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会后即进行陈述与答辩。陈述与答辩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钟。 |
| 10.3 | 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采用监理大纲(技术暗标)编制和递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0.4 | 中标后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 |
| 10.5 | 知识产权 | 2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6361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2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0405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2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02-b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e48 |
| 10.6 | 监督 | b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3aec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bc |
| 10.7 | d7解释权 | a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22941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e992c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2c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7
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出席会议,并签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
保缴纳证明);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在
1
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或未携带单位电
3
2
4
6
3
6
1
2
0
解密前应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
行评标的,招标人应于评标当日复核投
化后的信用等级信息提交评标委员会。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确
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所有电子标
须由招标人随身妥善保管。
| 10.8 |
e
9
9
2
c
2
c
6
5
d
7
18
| 10.9 | 信用等级信息的采集(适用于设置信用标评审) | (1)投标文件解密前,应现场采集当日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2)根据《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采用评标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未参加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市场主体按C-级(60分)赋基础分,如果该市场主体存在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按办法第十二条扣分后,认定其信用等级。(3)开标当日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经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确1认,并在开标记录表中记录;当日不能进行评标的,招标人应于评标当日复3246核投标人信用等级信息,如有变化应将变化后的信用等级信息提交评标委员6120会。 40520(4)联合体投标的,应采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信用等级信息。-b |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9
解
不
他
因
e
9
6
5
年
| 信用等级信息采集异常的处理抗力原因(停电、网络瘫痪、网站故障等)导致开标现场无法采集当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单位信用等级信息,招标人立即暂停开标程序记录暂停开标的具体原因,由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和各投标当场确认,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待不可抗力解除后重新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可抗力原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9密时停电、网络瘫痪、系统故3246,解密时间推迟,推迟的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6120原因,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0520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2标文件,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予退还-be4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当场eba3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招标人代表使用单位电子印章将已解密的所有ec3b件进行加密,待问题解决后重新组织开标。③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3a22人原因造成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但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达到三941)以上的,开标继续进行,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依法重新招标。 |
| 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当有效投标不足3个时,可以继续进行评标,否决全部投标。 |
20
| 10.13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招标人分析原因后的;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16)其他情形:/ 93246(2)不再招标 36120重新招标后,仍出现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0520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2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b |
| 10.14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14.1 | 有关单位d7 | |
| 10.14.2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计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0.14.3 | 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 |
21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9
3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4
6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6
1
2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0
4
0
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0
2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前附表。
b
e
4
8
e
b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a
3
a
e
c
3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c
3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a知前附表。
2
2
9
4
1
e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9
2
c
2
c
1.3.1招标范围: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d
7
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
3
2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
3
6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1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2
0
4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0
5
2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0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
2
-
b
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e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
4
8
e
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b
a
3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a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e
c
3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b
c
3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a一:
2
2
9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
e
9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9
2
c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c
6
5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d
7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3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
1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
3
2
4
6
3
6
1.5费用承担 1
2
0
4
0
5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
0
2
-
b
e
1.6保密 4
8
e
b
a
3
a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e
c
3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
c
3
a
2
2
9
1.7语言文字 4
1
e
9
9
2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
c
6
5
d
1.8计量单位7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24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1
9
3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
4
6
3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6
1
2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0
4
0
5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0
2
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b
e
4
8
e
b
1.11分包 a
3
a
e
c
3
本项目严禁分包。 b
c
3
a
2
2
9
1.12响应和偏差 4
1
e
9
9
2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
2
c
响应,否则,投标人的6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d
7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5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9、修改,构成招标文
3
2
4
件的组成部分。 6
3
6
1
2
0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4
0
5
2
0
2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b
e
4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e
b
a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
a
e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3
b
c
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a
2
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
4
1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
9
9
认已收到该澄清。 2
c
2
c
2.2.4除非招标人6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
5
d
7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26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1
9
3
2
4
6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
6
1
2
0
4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0
5
2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0
2
-
b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e
4
8
e
(3)联合体协议书;
b
a
3
(4)投标保证金; a
e
c
3
(5)监理报酬清单; b
c
3
(6)资格审查资料; a
2
2
9
(7)监理大纲; 4
1
e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定的其他资料。
9
2
c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2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c
6
5
组成部分。
d
7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27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3
2
4
6
3
6
3.3投标有效期 1
2
0
4
0
5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2为90天。
0
2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b
e
4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e
b
a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3
a
e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c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
3
b
c
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3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a
2
2
9
4
3.4投标保证金 1
e
9
9
2
c
3.4.1投标人在递交2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
c
6
5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d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8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
1
9
3
有影响招标公正性。 2
4
6
3
6
1
2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4
0
5
2
0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
b
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4
8
e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a
3
a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监
e
c
3
理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b
c
3
a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2
9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4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1
e
9
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2
c
表。 2
c
6
5
3.5.3“近年完d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
7
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1
9
3
2
3.6备选投标方案 4
6
3
6
1
2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0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4
0
5
被否决。 2
0
2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b
e
4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8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e
b
a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
a
e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c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3
b
c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3提供备选方案。
a
2
2
9
4
3.7投标文件的编制1
e
9
9
2
c
3.7.1投标文件应按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c
6
5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d。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7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
30
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9
3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
6
3
6
1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2
0
4
0
5
2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
b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
8
e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b
a
3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
e
c
3
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b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c
3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
2
9
4
1
e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
2
c
2
c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5
d
7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31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1
9
3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
4
6
(1)宣布开标纪律; 3
6
1
2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
0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5员姓名;
2
0
2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
b
e
4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限
8
e
b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a
3
a
e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3
b
(6)开标结束。 c
3
a
2
2
9
4
5.3开标异议 1
e
9
9
2
c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2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c
6
5
d
7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2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1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9
3
2
4
6
3
6
6.2评标原则 1
2
0
4
0
5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
0
2
-
b
e
6.3评标 4
8
e
b
a
3
a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e
c
3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b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c
3
a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2
9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4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e
9
9
2
c
7.合同授予 2
c
6
5
d
7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33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1
9
3
2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6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3
6
1
2
0
4
7.5中标通知
0
5
2
0
2
-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e
4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
e
b
a
3
a
e
7.6履约保证金 c
3
b
c
3
a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2
9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
1
e
9
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
2
c
2
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6
5
7.6.2中标人不d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7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
34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1
9
3
2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
6
3
6
1
2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4
0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
2
0
2
-
b
e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
8
e
b
a
3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e
c
3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b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c
3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a
2
2
9
4
1
e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
2
c
2
c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6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5
d
7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35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
1
9
3
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2
4
6
3
6
1
2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0
4
0
5
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
b
e
4
8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
b
a
3
a
e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c前附表。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36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1
2、 9
3
2
4
…… 6
3
6
1
2
0
4
投标人:0 (盖单位电子印章)
5
2
0
2
-
b
e 年 月 日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37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1
9
3
2
4
6
3
6
1
2
0
招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4
0
5
2 年 月 日
0
2
-
b
e
4
8
e
b
a
3
a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
c
3
件三内容合并发出。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38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1
9
3
2
4
6
3
6
1
2
招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0
4
0
5 年 月 日
2
0
2
-
b
e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39
附件四 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 |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服务期限 | 信用等级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字 |
| 932 | ||||||||
| 63 | ||||||||
| 20 | ||||||||
| 52 | ||||||||
| 2- | ||||||||
| 48e | ||||||||
| a3a | ||||||||
| c3b | ||||||||
| 最高投标限价 | 2 | |||||||
| 备 注 | 941 | |||||||
e
9
9
2
c
2
招标人代表: c记录人: 监标人:
6
5
d
7
年 月 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40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己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
1
监理服务期限: 。 9
3
2
4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6
3
6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1 (指定地点)与
2
0
4
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
5
2
金。 0
2
-
b
特此通知。 e
4
8
e
b
a
3
a
e
招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3
b
c
3
a 法定代表人: (盖个人电子印章)
2
2
9
4
年 月 日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41
附件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1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9
3
2
4
6
3
6
1
2
0
4
招标人: 0 (盖单位电子印章)
5
2
0
2
-
b
e 年 月 日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42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1 评标方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6
5
d
7
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
2.1.2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1932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6361证明或授权委2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0405规定 202-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48e |
| 联合体投标人(适用aec于联合体投标)3bc3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29备选投标方案41e992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c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43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形 一种情形
不存在本章附件一规定被认定串通投标的任何一种情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
形
1
9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3
2
4
6
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6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1
2
0
4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0“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5
2
0
2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b
e
4
8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b
a
3
a
投标保证金 e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c
3
b
c
3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
a
权利义务2
2
9
4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
e
9
9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c
2
c
6
条款号 5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d
7
资信业绩部分:33 分
分值构成 监理大纲部分:42 分
2.2.1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本章附件六
44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见本章附件六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见本章附件六 |
|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见本章附件六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见本章附件六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见本章附件六 |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一。附件一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1932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46361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2040补充,如果出现与本章附件一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202-章附件一的规定为准。e48 | |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ae算方法 c3bc | b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45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9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2
4
6
3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
1
2
0
4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0
5
2
0
2
2.2.1分值构成 -
b
e
4
8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
b
a
3
a
(2)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
c
3
b
c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a
2
2
9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4。
1
e
9
9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2
c
2
c
6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5办法前附表。
d
7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6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1
9
3
2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
6
3
6
1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0
4
0
5
。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
0
2
-
b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e写金额为准;
4
8
e
b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a
e
c
3.2详细评审
3
b
c
3
a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
2
9
4
1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e
9
9
2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B;
2
c
6
5
(3)按本章第2.2.4(3)d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7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47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
9
3.4评标结果 3
2
4
6
3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
2
0
4
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0
5
2
0
2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b
e
4
8
附件一否决投标条件
e
b
a
否决投标条件
a
e
c
3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
c
3
a
2
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与本附件规定不一致的情况,以本附件的规定为准。
9
4
1
e
(一)开标阶段的否决条件 9
9
2
c
2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
5
d
7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
(3)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4)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
(5)未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的;
(6)其他情形:/
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时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8
(1)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达开标现场;
(2)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结果拒绝签字确认,且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监管工作人员到场核实无误后,仍拒绝签字确认的。
1
(二)评标阶段的否决条件 9
3
2
4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
6
1
2
0
1.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任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0
5
2
0
的。 2
-
b
e
4
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的备选方案外,投标8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e
b
a
3
标文件中对本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a
e
c
3
b
3.投标函及其附录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
3
a
2
2
4.投标函及其附录没有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且没有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印章的。
9
4
1
e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投标文件由法
9
2
c
2
定代表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授权c托书(适用于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电子印章)。
6
5
d
7
6.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或联合体牵头人。(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7.技术暗标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适用于技术暗标采用“暗标”评审)
8.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下列重大变化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人的,或更新的资料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或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股权关系、管理关系
49
发生重大变化,或投标人名称、资质和法定代表人等变更;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分工比例发生变化,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书面告知招标人的,或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更新后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的;
(3)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发生变化的;
(4)其他情况:/
9.投标人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
9
3
2
4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
3
6
1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0
4
0
5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
0
2
-
b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
4
8
e
b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
a
e
c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b
c
3
a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9
4
1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在全国范围或北京市水利建设市场主
9
9
2
c
体信用信息平台(www.bwea.org.cn2bwea_credit/credit/jsp_credit_index.jsp)公示范围,且在禁止投标期
c
6
5
d
限内); 7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50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未真实披露投标人与其关联单位的关系的相关情况的。
11.投标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
9
3
2
4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6
3
6
1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指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整
0
4
0
5
章节、整段落或错误异常一致的,不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规程的通用内
0
2
-
b
容及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内容); e
4
8
e
b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a
3
a
e
c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b
c
3
a
(7)不同投标人委托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的;
2
9
4
1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e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的;
9
9
2
c
(9)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2不包括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
c
6
5
d
文件的; 7
(10)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
12.评标委员会要求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原件与扫描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或者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证明或证件原件,且评标委员会不能接受其理由的。
13.以他人名义投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主要监理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招标人或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
9
3
2
4
15.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经评标委员会评
6
3
6
1
审后认为确实影响其履约能力的。 2
0
4
0
5
16.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
0
2
-
b
(1)招标文件中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时,投标报价超出最e投标报价(不含等于)的;
4
8
e
b
(2)投标报价中未包含增值税税金,或其计税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a
e
c
的其他计税方法的; 3
b
c
3
a
(3)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有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报价其他要求规定内容的实质性
2
9
4
1
偏差; e
9
9
2
c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2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要求
c
6
5
d
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7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5)其他情形:/
17.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监理范围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的招标范围有实质性偏差。
18.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监理服务期限超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期限。
19.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质量标准。
20.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52
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以下任一种瑕疵的:(适用于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保证金出具人与被保证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以保函形式出具时被保证人与该投标人名称不一致;
(4)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时,担保机构不是合法的担保机构;
1
(5)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其基本账户9转出;
3
2
4
6
(6)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出具时,保函的实质性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1
2
0
(7)其他:/ 4
0
5
2
0
22.投标文件中提出对监理或其他相关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限制性条件的分包或转让的。
-
b
e
4
23.投标函附录中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8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提出附加条件,且该附加条件对
e
b
a
3
招标人权利及投标人义务等造成重大削弱或限制,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a
e
c
3
b
24.投标文件监理大纲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c
3
a
2
2
2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9
4
1
e
2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9
2
c
2
/ c
6
5
d
7
53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
1
9
3
2
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4
6
3
6
1
1.…… 2
0
4
0
5
2.…… 2
0
2
-
b
…… e
4
8
e
b
a
3
a
e
c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 年 月 日 3前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
b
c
3
a
y.bcactc.com/zhjy/)递交。 2
2
9
4
1
e
9
9
2
c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 (签字)
2
c
6
5
d
年 月 日
7
54
附件三投标文件澄清函
投标文件澄清函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评标委员会:
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
1.……
1
9
3
2
2.…… 4
6
3
6
1
…… 2
0
4
0
5
2
0
2
-
b
e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4
8
e
b
a 年 月 日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55
附件四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
技术暗标评审有关说明
1.暗标编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对监理大纲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将随机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号。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技术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方可读取暗标编号记录。
2.技术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
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监理大纲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对监理大纲的编制有
1
9
3
2
暗标要求,评标委员会需对监理大纲进行暗标评审的,则评标委员会需将监4大纲评审提前到初步评审之前进
6
3
6
1
行。监理大纲评审结果封存后再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信业绩、投标报价、其他因素评审
0
4
0
5
。 2
0
2
-
b
在形式评审阶段,因技术暗标编制不符合要求判定为无效投标的,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已完成的监理大纲
4
8
e
b
评审结果无需修改,也不再计入分值汇总。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56
附件五电子化评标方法
电子化评标方法
1.总则
本附件为“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本附件的内容是针对电子化评标的特点和要求,对本章正文和前附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补充和细化,本章正文部分、前附表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本附件中的规定执行。2.电子化评标细则
2.1盖章及签字 1
9
3
2
4
评标专家的签字应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手写板签字。
3
6
1
2
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的盖章应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可的单位电子印章。
4
0
5
2
2.2暗标编号(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评审) 0
2
-
b
e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开始前,使用招4人电子印章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电子标
8
e
b
a
书进行解密,并自动生成技术标暗标编号。 3
a
e
c
3
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评审并将评审记录保存后,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的编码记录确定投标
b
c
3
a
2
人与暗标编号的对应关系,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
2
9
4
1
e
2.3澄清、说明或补正
9
9
2
c
评标委员会将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通过电
c
6
5
d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评标委7会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并按照投标文件投标函的盖章方式,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2.4突发情况处理
评标时,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委员会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
57
附件六评标表格
表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到时间
1
9
1 3
2
4
6
3
2 6
1
2
0
4
3 0
5
2
0
2
-
4
b
e
4
8
e
5
b
a
3
a
e
……
c
3
b
c
3
……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58
表2:评标专家声明书
评标专家声明书
本人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的评标专家。
本人声明: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
1
9
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3任何财物和好处;无国家及本市
2
4
6
3
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 6
1
2
0
4
本人郑重保证: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
0
5
2
0
2
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
b
e
4
8
本人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者不能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
e
b
a
3
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a
e
c
3
b
c
3
a
2
2
特此声明。 9
4
1
e
9
9
2
c
2
c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6
5
d
7
年 月 日
59
表3: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
经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推荐, (专家姓名)为本次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其他成员权利和义务均相等。
专家姓名 签名 同意/不同意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 e
c
3
b
c
3 年 月 日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60
表4:暗标编号对照表(适用于技术标暗标评审)
暗标编号对照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代码(暗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6
5
d
7
年 月 日
61
表5:形式评审记录表
形式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果
1
9
3
2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4
6
3
6
1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盖单位电
0
4
0
5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子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0
2
2
-
b
录签字盖章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e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
4
8
e
b
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a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
a
e
c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b
c
3
a
联合体投标人(适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
2
9
4
4
1
用于联合体投标)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9
9
2
c
除2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
c
6
5 备选投标方案
5
d
7交备选投标方案
形式评审结论
说明:若投标人符合表中所述条款打√,若出现不符合表中所述条款则打×,并说明情况;评审结论为“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62
表6:资格评审记录表
资格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评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有效的证明材料 审结果
1
9
3
2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4
6
3
6
1
须知”第3.5.1项规 2
0
4
1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0
5
定,具备有效的营业 2
0
2
-
b
执照 e
4
8
e
b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a
3
a
e
c
2 资质要求 须知”第1.4.1项资质证书副本的扫描件
b
c
3
a
规定 2
2
9
4
1
符合第二章“e标人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9
9
2
c
3 财务要求 须知”第21.4.1项计报表的扫描件,包括。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c
6
5
d
规定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4 业绩要求 须知”第1.4.1项
规定
63
投标人名称及评
审结果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5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941e992c2c65d7 | |
| 6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64
投标人名称及评
审结果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7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8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9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22规定 941e | |
| 10 | 联合体投标人 | 92c2c65符合d二章“投标人7须知”第1.4.2项规定 |
65
投标人名称及评
审结果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1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12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本章附件一规定被认定串通投标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资格评审结论 | |||
4
说明:若投标人符合表中所述条款打√,若出现不符合表中所述条款则打×,并说明情况;评审结论为“
e
b
a
3
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a
e
c
3
b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c
3
a
2
2
年 月 日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66
表7: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结果
1
9
3
2
1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4
6
3
6
1
2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2规定
0
4
0
5
3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0
2
-
b
4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e1.3.3项规定
4
8
e
b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a知”第3.3.1项规定
3
a
e
c
6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b
c
3
a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
2
9
7 权利义务 4
1
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9
9
2
c
8 监理大纲 符2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c
6
5
d
7
响应性评审结论
说明:若投标人符合表中所述条款打√,若出现不符合表中所述条款则打×,并说明情况;评审结论为“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67
表8: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汇总表
投标报价算术值修正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报价 算术值修正后报价 差率(%)
1
2
1
9
3
2
3 4
6
3
6
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2
0
4
0
5
年2月 日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68
表9:否决投标情况表
否决投标情况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1
9
3
否决投标情况描述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否决投标的依据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说明:评标委员会应针对初步评审9程中判定的投标文件不符合项逐一说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况。
9
2
c
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6
5
d
7
年 月 日
69
表10:资信业绩评分记录表
资信业绩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评
序号 评分要素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分结果
1
9
3
2
1 投标人信誉 3 4
6
3
6
1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2行,得1分;
0
4
0
5
1.1 管理体系认证 3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得1分;
0
2
-
b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得1分
4
8
e
b
2 财务状况 3 a
3
a
e
c
近3年经营良好,无亏损,得3分;毎有1年亏损,减1
b
c
2.1 盈亏情况 3
3
a
分2
2
9
4
1
e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完成的项
9
9
2
c
2 目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或监理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
c
6
3 类似项目业绩 6
5
d
7 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
总监理工程师资
4 4
历和业绩
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者,得2分;
4.1 学历 2 具有大专学历者,得1分;
其他,得0分
70
投标人名称及评
分结果
| 序号 | 评分要素 | 标准分值 | |
| 4.2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
| 5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 14 | |
| 5.1 | 专业配备 | 8 | |
| 5.2 | 职称配备 | 92c2c665d7 | |
| 6 |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工作的设施设备 | 3 | |
| 资信业绩得分小计 | 33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71
年 月 日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72
表11:监理大纲评分记录表
监理大纲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代
序号 评分要素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码)及评分结果
1
9
3
2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工作内容具体4针对各工作内容
6
3
6
1
提出了重点、关键点分析,与2目建设结合紧密,得
0
4
0
5
3分≤分值≤5分; 2
0
2
-
b
监理范围和监理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工作内容较具体,有一定的工作
4
1 5 8
e
b
内容 重点、关键点分析,但针对性不强,得2分≤分值<3
3
a
e
c
分; 3
b
c
3
a
监理2围明确,但监理工作内容不具体,得0分≤分
2
9
4
1
e值<2分。
9
9
2
c
2 监理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充分,目标明确,得3分
c
6
5
d
7 ≤分值≤5分;
监理依据和监理 监理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较充分,目标基本明确,
2 5
工作目标 得2分≤分值<3分;
监理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欠充分,目标不明确,得
0分≤分值<2分。
73
投标人名称(代
码)及评分结果74
| 序号 | 评分要素 | 标准分值 | |
| 3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5 | |
| 4 |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安排 | 3 | |
| 5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4992c2c65d | |
| 6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5 | |
| 7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5 |
投标人名称(代
码)及评分结果
| 序号 | 评分要素 | 标准分值 | |
| 8 | 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5 | |
| 9 | 对招标项目关键点、难点的理解及监理对策 | 5 | |
| 监理大纲得分小计 | 42992c |
2
c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6
5
d
7
年 月 日
75
表12: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投标报价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评
序号 评分要素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分结果
1
9
3
2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
6
3
6
1
和最低各N家后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值。当有效投标家
0
4
0
5
数X≥5时,N=1;当有效投标家数X<5时,N=0。
0
2
-
b
(2)投标报价的偏差e计算公式:100%x(投标人报价-
4
1 投标总价 10 8
e
b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
a
e
c
(3)投标报价评分方法: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
b
c
3
a
,得20分;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减0.1分。
2
9
4
1
e上述情况,不足1%时,用插入法计算。
9
9
2
c
投标报价得分小 2
c
60
5
d
计 7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76
表13:其他因素评分记录表
其他因素评分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评序号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分结果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77
投标人名称及评
分结果
|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
| 1 | 信用等级 | 15 |
78
投标人名称及评
分结果
| 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
| 其他因素得分小计 | 15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79
表14: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代码
1 资信业绩 A
1
9
3
2
2 监理大纲 B 4
6
3
6
1
3 投标报价 C 2
0
4
0
5
4 其他因素 D 2
0
2
-
b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A+B+C+D e
4
8
e
b
a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3
a
e
c
年 月 日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80
表15:评分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评委序号和姓名
1
1
9
3
2
2 4
6
3
6
1
3 2
0
4
0
5
4 2
0
2
-
b
5 e
4
8
e
b
a
6
3
a
e
c
3
7
b
c
3
a
2
投标人最终得分
2
9
4
1
e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9
9
2
c
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6
5
d
7
年 月 日
备注:
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审得分之和-M位评委中一个最高得分-M位评委中一个最低得分)/(M-2),M指评标委员会人数。
8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82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
9
3
2
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
4
6
3
成部分的文件。 6
1
2
0
1.1.1.2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0
5
1.1.1.3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2件。
0
2
-
1.1.1.4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e
4
8
1.1.1.5投标函附录: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在投标函后,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e
b
a
1.1.1.6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3“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a
e
c
1.1.1.7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3
b
c
1.1.1.8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3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a
2
2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4
1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9
9
2
1.1.2.1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2
c
6
1.1.2.2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
d
7
1.1.2.3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3工程和监理
83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4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
1
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3
2
4
1.1.4日期 6
3
6
1.1.4.1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6.1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2
0
4
1.1.4.2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
5
2
日期。 0
2
-
b
1.1.4.3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e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
4
8
e
括按第6.2款和第6.3.2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b
a
3
1.1.4.4完成监理日期:指第1.1.4.3a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e
c
3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b28天的日期。
c
3
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a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2
2
9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4时间为当天24:00。
1
e
9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9
2
c
1.1.5.1签约合同价2: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c
6
5
1.1.5.2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
d
7
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84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
9
3
2
4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3
6
1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
0
4
(1)合同协议书; 0
5
2
0
(2)中标通知书; 2
-
b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e
4
8
e
(4)专用合同条款; b
a
3
a
(5)通用合同条款;
e
c
3
(6)委托人要求; b
c
3
a
(7)监理报酬清单; 2
2
9
(8)监理大纲; 4
1
e
9
(9)其他合同文件。9
2
c
2
c
6
1.5合同协议书5
d
7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监理文件的提供
8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
1.6.3文件错误的通知
1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9对方当事人,并应立
3
2
4
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6
3
6
1.6.4文件的照管 1
2
0
4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0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
5
2
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应答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2
-
b
e
4
8
1.7联络 e
b
a
3
a
e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c、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3
b
c
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3
a
2
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2、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9
4
1
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e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9
9
2
c
2
c
1.8转让
6
5
d
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6
1.10知识产权
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
1
投标报价之中。 9
3
2
4
6
3
6
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
2
0
4
0
5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
2
0
2
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
b
e
4
8
e
b
1.12委托人要求 a
3
a
e
c
3
1.12.1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c
3
a
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天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
2
2
9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
1
e
9
费用和(或)延长周期。9
2
c
1.12.2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
c
6
5
其改正。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
7
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
2.1遵守法律
87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2.3提供设备、设施
1
9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监理期间提供办公房间、
3
2
4
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6和其他便利条件。
3
6
1
2
0
4
2.4办理证件和批件
0
5
2
0
2
-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
e
4
准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8予必要的协助。
e
b
a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
a
e
c
必要的协助。
3
b
c
3
a
2
2.5支付合同价款 2
9
4
1
e
9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9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
c
2
c
6
5
2.6提供监理资料
7
委托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7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
88
3.1委托人代表
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
1
知后7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9
3
2
4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6
3
6
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2天不1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
2
0
4
行其职责,并通知监理人。 0
5
2
0
2
-
3.2委托人的指示 b
e
4
8
e
b
3.2.1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
3
a
e
由委托人代表签字确认。 c
3
b
c
3.2.2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8条执
3
a
2
行。 2
9
4
1
3.2.3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
9
9
照执行。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
c
2
c
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6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5
d
3.2.4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决定或答复
3.3.1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监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8条的约定处理。
89
3.3.2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
1
9
3
的任何责任。 2
4
6
4.1.2依法纳税 3
6
1
2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合同价格之中。
4
0
4.1.3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5
2
0
2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
b
e
4
陷进行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8
e
b
4.1.4其他义务 a
3
a
e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c
3
b
c
3
a
4.2履约保证金 2
2
9
4
1
e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
9
2
c
收证书之日起28天后失2。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c
6
5
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d
7
4.3联合体
4.3.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3.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90
4.4总监理工程师
4.4.1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4.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
1
措施后24小时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9
3
2
4
4.4.3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
6
3
6
目机构章,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1
2
0
4
4.4.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
5
2
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2
-
b
e
4
8
4.5监理人员的管理 e
b
a
3
a
e
4.5.1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7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
3
b
c
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
3
a
2
主要监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
9
4
1
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e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4.4.1项规定执行。
9
9
4.5.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c
2
c
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6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5
d
4.5.3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5.4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委托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
91
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监理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7.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1
9
3
2
4
6
4.8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3
6
1
2
0
4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0于合同监理工作。
5
2
0
2
-
b
5. 监理要求
e
4
8
e
b
a
3
5.1监理范围
a
e
c
3
b
c
5.1.1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3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
a
2
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2
9
4
1
5.1.2工程范围指所监理e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
9
5.1.3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
c
2
c
修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6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
d
7
5.1.4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2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92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监理内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
9
3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2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
4
6
3
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6
1
2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4
0
5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
0
2
专题会议; -
b
e
4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
e
b
a
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3
a
e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3
b
c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a
2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9
4
1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
9
(9)审核施工分包人2质条件;
c
2
c
(10)查验施工承6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5
d
7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3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1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9
3
2
4
6
3
6
5.4监理文件要求 1
2
0
4
0
5
5.4.1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
0
2
依据应当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b
e
4
5.4.2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
e
b
a
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3
a
e
5.4.3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c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
3
b
c
合同条款中约定。 3
a
2
2
9
4
6. 开始监理和完成监1
e
9
9
2
c
2
6.1开始监理 c
6
5
d
7
6.1.1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7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监理周期延误
94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且属于非监理人责任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并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1
9
3
2
6.3完成监理 4
6
3
6
1
2
6.3.1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0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
4
0
5
制和移交监理文件。 2
0
2
6.3.2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陷修
b
e
4
复监理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8
e
b
a
6.3.3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
3
a
e
经接收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c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
3
b
c
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形式、份数3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a
2
6.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2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
9
4
1
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
9
9
具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2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U盘
c
2
c
分别贮存。 6
5
d
7
7. 监理责任与保险
7.1监理责任主体
7.1.1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95
7.1.3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7.2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8. 合同变更
1
9
3
2
4
6
8.1变更情形 3
6
1
2
0
4
8.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0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
5
2
致后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
b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e
4
8
e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b
a
3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e
c
3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c
3
8.1.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
2
2
9
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4
1
e
9
9
2
c
8.2合理化建议
2
c
6
5
d
7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8.1款约定。
8.2.2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合同价格
96
9.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预付款
9.2.1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
1
9
3
条款中约定。 2
4
6
3
9.2.2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
6
1
2
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0
4
0
5
2
0
2
9.3中期支付 -
b
e
4
8
e
9.3.1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
a
3
a
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e
c
3
9.3.2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b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
c
3
a
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
2
9
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4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
e
9
9.3.3中期支付涉及政9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
2
c
条款的约定执行。 2
c
6
5
d
7
9.4费用结算
9.4.1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
97
料,由监理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12条的约定执行。
9.4.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9.3.3项的约定执行。
10.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
1
9
3
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
4
6
10.1.2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3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
6
1
2
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合同双方协商
4
0
确定。 5
2
0
2
-
b
e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4
8
e
b
a
3
10.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a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
e
c
3
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b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c
3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a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
2
2
9
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1
e
及有关资料。 9
9
2
c
2
c
6
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d
7
10.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0.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98
11. 违约
11.1监理人违约
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1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9
3
2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
6
3
6
11.1.2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1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
2
0
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
0
5
2
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2
-
b
e
4
8
11.2委托人违约
e
b
a
3
a
e
11.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3
b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c报酬;
3
a
2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9
4
1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e
9
9
(4)委托人不履行合2约定的其他义务。
c
2
c
11.2.2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
6
5
d
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 争议的解决
99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0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3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 9
3
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
6
3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6
1
2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0
4
0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2
0
2
(8)《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版)》;
-
b
e
(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4
8
e
(1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b14;
a
3
(11)《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2a17
e
c
(1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b
c
(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3评定规程》(SL176-2007);
a
2
(1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
9
4
(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e
9
9
(1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2
c
2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8号;
c
6
5
(18)《水土保持工d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7
(19)《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范》(T00/CWEA3-2017);
(20)《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22;
(21)《安全防范工程监理规范》GA/T1184;
(22)《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范》TD/T1042;
(2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2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
(25)《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2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2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101
(28)《公园设施维护服务规范》T/FJFM002-2018;
(29)其他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0)其他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规程;
(31)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
9
3
2
4
1.6.1监理文件的提供
6
3
6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工程监理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
0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的数量:6套。 4
0
5
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批复或提2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
0
2
1.6.2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
b
e
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1)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与合同文件;(2)施工招标文
8
e
件及施工单位投标文件;(3)施工图纸(注:保存完好、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a
3
a
委托人提供文件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e
c
3
委托人提供文件的数量:1套。
b
c
3
a
2
2
1.7联络
9
4
1
e
9
1.7.2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在9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
2
c
2
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c
6
5
委托人接收文件的地d点: / 。
7
委托人指定的接收人: / 。
委托人指定的联系方式: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 / 。
监理人指定的联系方式: / 。
1.8转让
关于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 。
102
1.10知识产权
1.10.1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12委托人要求
1.12.1因委托人要求错误或修改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处理方法: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延长周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1.12.3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的时间: / ;份数: / 。
1
9
3
其他要求: / 。
2
4
6
3
6
2.委托人义务 1
2
0
4
0
5
2
2.3提供设备、设施 0
2
-
b
e
4
委托人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提供的设备、设施条件:无。
e
b
a
3
a
2.4办理证件和批件 e
c
3
b
c
3
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证件和批件: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2
2
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证件和批件9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4
1
e
9
9
2.7其他义务 2
c
2
c
6
5
委托人应履行的其他d义务: / 。
7
3.委托人管理
3.1委托人代表
3.1.1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如下: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
103
授权范围: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3.3决定或答复
3.3.2委托人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的时限:14天。
4.监理人义务
4.1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1
9
3
2
4
4.1.4其他义务 6
3
6
监理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
2
0
监理人应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国家发改委及其他相关文件对监理
0
5
2
人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制定监理工作程序。保修过程中应检查
0
2
-
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
b
e
4
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主要包内容列举如下:
e
b
(1)依据监理大纲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a
3
a
(2)根据委托人要求,参与对施工承包商的招标、合同谈判工作;
c
3
(3)完成施工总包合同中监理人应尽的义务;
c
3
(4)主持或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a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2
2
(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9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
1
e
提出审查意见;向承包商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9
9
2
(6)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c
2
c
(7)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相关文件和指令;
5
d
(8)实施对工程施7、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安全、进度控制;
(9)实施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信息和资料管理;
(10)实施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
(11)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2)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委托人;
(14)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5)参与委托人组织的质量分析会;
104
(16)向委托人上报工程进度日报、周报和监理工作月报;
(17)向委托人上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
(18)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委托人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9)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20)审查承包人工程洽商变更、计量、认价、预、结算等。工程付款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1)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2)参加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并提出意见;
(23)协调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检测、供应各方面关系;
(24)验收施工竣工资料,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1
9
3
(25)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2
4
6
(26)监理资料的整理: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
6
1
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委托人; 2
0
4
(27)监理人每半个月向委托人通报监理情况。按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形式的监理月报;
5
2
(28)完成监理工作总结; 0
2
-
(29)免费为委托人进行设计咨询,与设计单位进b良好沟通,提出合理建议,保证结构和使
e
4
8
用功能满足委托人需要,完善图纸设计;
e
b
a
(30)完成规范中规定要求的其他监理工作3
a
e
(31)按委托人提出的要求完成或完善工作程序;
3
b
(32)对承包人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支付节点,
3
a
会同委托人和承包人按照《绿色施工管2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及时验收承包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
2
9
护的措施,审查,签认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发现承包人未落实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
e
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
9
2
告,必要时应责令其暂停施工c;
2
c
6
(33)对承包人编制的有效空间作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批准。
5
d
7
4.2履约保证金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 。
4.4总监理工程师
4.4.4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的职责:(1)监理工程师受委托人委托对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管理之职责。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赋予的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实行严格监理,严肃行使质量和计量支付否决权,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计划、实施方案、
105
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计量支付及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出为全面实施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指令、批准和有关决定。
(2)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现场和为工程提供服务的材料生产、构件预制加工、供货厂家等所有相关场所进行检查。
(3)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规定的质量目标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合同的规定行使责权,其无权修改合同,无权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也无权免除合同各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和权力,在工作中应认真听取合同各方的意见,对委托人工作积极协助,对承包人给予必要的引导,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事宜。
(5)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的规定,依具体情况随时对承包人下达
9
3
指令、指示并要求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指令、批准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布。在必要的情况
4
6
下,监理工程师可以先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事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监理工程师未
6
1
用书面形式确认其口头指令,承包人可以在其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将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或
0
4
决定的记录上报监理工程师要求确认,监理工程师如在7天内0未予书面否定,则此项记录可被认为
5
2
是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如果承包人不执行上述指令,监理工程师有权暂缓计量相关清单项目直
2
-
至不予计量,或建议委托人雇用他人完成指令中所述工b,其费用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e
4
8
(6)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签发本工程的各项开工申请,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合
e
b
a
同项目后,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委托人和承包人等3行工程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缺陷责
a
e
任期内应进行的工作将继续实施监督管理。缺陷责任期满后,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委托人对承包人的
3
b
所有合同项目及工作进行验收。 c
3
a
被授权人员姓名: 2 。
2
9
授权范围: 4 。
1
e
9
9
2
4.5监理人员的管理c
2
c
6
5
d
4.5.2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5.监理要求
5.1监理范围
5.1.2工程范围: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湿地建设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麻峪村防洪避险和后续发展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6
5.1.3阶段范围: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
5.1.4工作范围:利用堤内空间,新增湿地面积约10h/㎡。扩挖麻峪村新筑堤河道内部分滩地(滩地高程约93m左右),结合门城湖景区,打造城市滞洪湿地。滞洪湿地工程绿化面积约26.50h/㎡,包括对现状场地进行疏挖整理、地形塑造,内部形成约4.3h/㎡水面,种植水生植物、湿生植物、沉水植物。场地内建设多种休息服务设施。配套设计标识牌、科普牌及提示警示牌等,同时结合水流通道设计2处溢流堰控制湿地进出水,另设计2套小型提水泵用于应对枯水期生态补水。
5.2监理依据
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
9
(1)经批准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文件; 3
2
4
(2)工程合同指定的标准图纸,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验收规
3
6
范等; 1
2
0
4
(3)《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0
5
2
(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
0
2
-
(5)《水利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规范》(T00/CbEA3-2017);
e
4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e
b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28号;a
3
a
(8)本工程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事项中涉及的其他各类合同;
c
3
(9)为本工程制定的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标准、保证措施及其他技术文件和规定;
c
3
(10)国家、住建部、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2
2
9
件以及委托人的企业标准;
4
1
e
(11)往来文件和会议纪要;
9
9
2
(12)其他监理依据。c
2
c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6
5
d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要求、通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新规范性文件有抵触时,按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新规范性文件执行。5.3监理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在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107
工程监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施工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监理,并在监理月报中反应监理及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工程现场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3)对施工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管理;
……
监理抽检的具体要求: / 。
5.4监理文件要求
5.4.3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
9
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3告、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2
4
监理日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
3
6
监理文件的编制要求:监理文件编制应按规定程序起草、打印、校核、签发,监理文件要求表
2
0
4
述明确、数字准确、简明扼要、用语规范、引用依据恰当。
0
5
2
监理文件的编制内容:按委托人要求。
0
2
-
监理文件的提交时间:按委托人要求。 b
e
4
8
e
b
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a
3
a
e
c
3
6.1开始监理 b
c
3
a
2
2
6.1.1开始监理条件:监理合同9订且提交工程监理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并通过审查。
4
1
e
6.1.2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
9
9
2
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c
2
c
6.1.3监理服务期限:6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预计1490日历天。其中:(1)施工
5
d
阶段监理服务期限760日历天;(2)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限730日历天。(考虑场地交叉施工和树木种植、汛期停工等因素)
6.2监理周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 。
监理周期延误的处理方法: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
6.3完成监理
108
6.3.4监理文件的形式:纸质文件。
监理文件的份数要求:按委托人要求。
监理文件的纸幅要求:按委托人要求。
监理文件的装订要求:按委托人要求。
其他要求:按委托人要求。
7.监理责任与保险
7.2监理责任保险
1
9
3
关于工程监理责任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
4
6
3
6
8.合同变更 1
2
0
4
0
5
2
8.1变更情形 0
2
-
b
e
4
8.1.1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8
e
b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监理范围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增加,监理服务期限延长,监
3
a
e
理报酬双方另行协商。
c
3
b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c引起的周期延误:监理服务期限延长,监理报酬双方另行
3
a
协商。 2
2
9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根据施工工期调整监理服务期限,监理
1
e
报酬双方另行协商。 9
9
2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根据施工工期调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监
2
c
理报酬双方另行协商。 6
5
d
7
8.2合理化建议
8.2.2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委托人给予的奖励:无。
9.合同价格与支付
9.1合同价格
109
9.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承诺的价格,最终以工程结算为准。
合同价格调整方式:如发生工程延期,监理费不予调整。如结算建安工程费变化,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调整监理费,最终以发政府审计决算为准调整后监理费=合同监理报酬×(结算建安工程费÷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
合同风险范围划分:分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监理人自身原因引起的风险,如企业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不到位、监理人员不履职等;外部风险主要是委托人、勘察设计人、承包人等非监理人主体引起的风险,以及项目的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自然风险等环境要素引起的风险。
9.1.2合同价格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
9
9.2预付款 3
2
4
6
3
6
9.2.1预付款的额度: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签订合同,且政府资金下达后,监理人提交付
2
0
4
款申请和相应款项合规发票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预付酬金)。
0
5
2
预付款的支付方式:转帐或汇款方式。
0
2
-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不扣回。 b
e
4
8
e
b
9.3中期支付
a
3
a
e
c
3
9.3.1中期支付申请的格式及份数:纸质文件,具体份数按委托人要求。
b
c
3
9.3.2委托人不按期支付中期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 。
2
2
9.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9的,其支付约定:工程开工后随工程进度支付,工程完工验
4
1
收后支付至正常工作报酬的80%;工程竣工决算审定后,支付至决算审定额的97%;扣留审定额的3%
9
9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7天内一次性支付至决算审定额的100%。
c
2
9.3.4因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批复资金,故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对本合同的付款条件达成
6
5
共识并做出如下约定:委d托人在收到政府专项资金后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
7
款,但因政府资金拨付延迟而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时,不构成委托人的违约行为,监理人不得因此追究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9.3.5监理人领取款项前应向委托人开具等额、合法的国家正规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中涉及的款项支付均以相应政府资金拨付到委托人指定账户为前提,按合同约定时限予以支付。
9.4费用结算
9.4.1监理费用结算申请的份数:按委托人要求。
110
监理费用结算申请的提交期限: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
9.4.2委托人不按期支付费用结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 。
9.4.3监理费用结算最终以项目结算政府财政(或发改)评审报告中该项费用结算金额为准。监理人承诺,认可并接受政府财政(或发改)评审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
9
3
2
4
10.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6
3
6
1
2
0
10.3.1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的费用支付:监理报酬=已完工程价款×监理费折算
0
5
2
费率。
0
2
-
11.违约 b
e
4
8
11.1监理人违约 e
b
a
3
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a监理人违约:
e
c
监理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监理人在责任3内未认真履行职责,使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
b
c
发生问题,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 3
a
2
11.1.3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2确定:由于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失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9
4
1
应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比率,赔偿比率=监理签约酬金÷工程概算额,累计赔偿
e
9
9
额不超过监理签约酬金。
2
c
2
11.1.4因监理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监理人应当退还服务不合格部分的监理费用,并且按合同总
6
5
金额的20%的委托人支付d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
7
12.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9
3
2
(1)中标通知书; 4
6
3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
1
2
(3)专用合同条款; 0
4
0
(4)通用合同条款; 5
2
0
(5)委托人要求; 2
-
b
(6)监理报酬清单; e
4
8
(7)监理大纲; e
b
a
3
(8)其他合同文件。
a
e
c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3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
b
c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a
2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9
4
4.总监理工程师: 1 ,身份证号:
e
9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9号: 。
2
c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c
6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d
7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 天。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签字)
11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13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委托人名称):
鉴于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
1
9
(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3
2
4
6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
3
6
1
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2
0
4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0 )。
5
2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0起至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28
2
-
日后失效。 b
e
4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
e
b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3
a
4.委托人和监理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e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c
3
b
c
3
a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2
2
9
4
1
e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9
2
c
2
c
地 址:6
5
d
7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注:采用履约担保采用保函的,参照上述格式;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
114
附件三 廉政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格式)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
1
9
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 3
2
4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
3
6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1设、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
2
0
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4
0
5
2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0
2
-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b
e
4
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的规
e
b
章制度。 a
3
a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e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
c
3
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c
3
第二条甲方责任 a
2
2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9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
4
1
e
规定:
9
9
2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
c
2
c
费等。 6
5
d
(二)不准在乙方7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加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15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监理、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法规,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
9
3
身、娱乐等活动。 2
4
6
第四条违约责任 3
6
1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
0
4
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2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0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
2
-
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b,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
4
8
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
e
b
a
立即生效。 3
a
e
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工程监理合同c期限一致。
3
b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份。
3
a
2
2
9
4
1
e
甲方单位:(盖章) 9 乙方单位:(盖章)
9
2
法定代表人 c 法定代表人
2
c
6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5
d
7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6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监理)二标段
2.建设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定河管理所
3.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项目,东至永定河现状左堤,西至阜石路西延桥上游水闸南路与麻峪北街交汇处,南至高井沟汇河口右侧堤岸,北至阜石路高架以北(2024普测1067),是在永定河流域对河道及麻峪村环境进行整体提升的灾后恢复重建及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包括防浪墙加高段约0.6km、新建永定河左堤约1.0km、新建高井沟丰沙铁路桥下游至永定河新建左堤约0.3km、滞洪湿地约10公顷,搬迁约10.7万平方米等。
9
3
2
二、监理要求 4
6
1.监理范围及内容 3
6
1
2.监理范围 2
0
4
2.1工程范围: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堤防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与施工缺陷
5
2
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0
2
-
b
2.2阶段范围:上述监理工程范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
e
4
8
段。 e
b
a
2.3工作范围:永定河石景山段麻峪村湿地3设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麻峪村防洪避险和后续
a
e
发展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c
3
b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滩地生态绿化工程,电气工程及给水工程等。其中滩地生态修复面积约10
3
a
公顷,景观绿化修复面积约16公顷。工程包括堤顶及滩地巡护路、滩地联通路、栈桥及栈道等不同
2
9
类别道路,避险平台、物资堆放场地及标识系统等基础服务设施等;电气工程主要为园区照明,包
1
e
括巡河路堤顶路照明、公园园路照明、停车场及景观节点照明等;给水工程主要为敷设自来水管道
9
2
c
以及相应给水构筑物等。
2
c
6
3.监理内容 5
d
7
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本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有效控制,以及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对监理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工程建设管理的部分具体工作,协助委托人使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按合同目标顺利进行和实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设计方面
(1)协助委托人完成施工图供图任务,主要有:
1)依据工程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施工进度计划,拟定施工图供图计划及草拟供图协议,报委托人审批;
117
2)督促设计单位依合同和协议要求按时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等;
3)经常了解和检查设计单位履行合同和协议的情况,定期(每月)向发包人书面报告设计进度、图纸完成情况和质量、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4)其它应协助委托人进行的工作。
(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核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3)按委托人制定的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处理各项设计变更。
(4)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向承包人签发设计文件。若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重大问题(涉及影响工程量、工期的变动及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的问1题)必须书面报告委托人。
9
3
(5)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2
4
6
(6)牵头组织委托人、设计单位、承包人对设计、施工中的重3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主要
6
1
有: 2
0
4
1)及时提出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技术问题专题及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的等;
5
2
2)对拟讨论的专题提出一至数种解决方案的建议,供委托人参考,并为专题讨论会准备有关
2
-
资料、文件; b
e
4
8
3)参加讨论,并草拟“专题讨论会议纪要”;
e
b
a
4)必要时提出邀请参加专题讨论会咨询专3名单供委托人参考。
a
e
(7)审核承包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
3
b
予答复。 c
3
a
(8)对设计人员提出的有关工程2设方面意见及时研究,尽快落实。
2
9
(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的适用性进行审核,对较大问题向委托人
1
e
提出审核意见。 9
9
2
(10)代表委托人审查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及施工文件。
2
c
6
(11)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5
d
7
(12)其它相关业务。
3.2采购方面
(1)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及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对统供材料月度、季度、年度需求计划,进场材料的验收,负责各合同段统供材料的月度、季度、年度及竣工后的核销;建立统供材料计划、供应、耗用、库存等管理台帐。
(2)督促承包人对委托人甲供设备及承包人自供材料、设备的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并按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检。
(3)依据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协助委托人编制设备采购招标进度计划,并确定设备交货期;协助委托人进行设备采购招标设计、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参加设备采购的招标、评标
118
及合同谈判工作。
(4)参加委托人组织的设备厂内试验及出厂验收,代表委托人组织进场设备的质量检测及到货设备交接验收。
(5)核查设备实际到货进度是否符合采购而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要求,必要时,应向委托人提出设备到货进度的调整意见。
(6)记录和整理安装调试中发现的设备制造缺陷和质量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委托人与供货单位谈判交涉。
(7)组织协调设备供货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之间的工作关系。
(8)场内施工供电的协调。
(9)其它相关业务。 1
9
3
3.3施工方面 2
4
6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主要有:3
6
1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发包计划和各招标项目的招标工作2度计划;
0
4
2)审查招标文件并会同委托人与招标文件编制单位商讨修改招标文件;
5
2
3)拟定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参加投标人资格预审;
2
-
4)协助委托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及b他开标前的有关工作;
e
4
8
5)参加评标和合同谈判;
e
b
a
6)其它应协助委托人进行的招标工作。3
a
e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按规定报委托人
3
b
批准。定期检查和清理承包人非法分包的项目及分包单位,制止工程转包行为。
3
a
(3)检查落实承包人的前期工作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2
9
检查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
1
e
工布置行为。 9
9
2
(4)审批施工承包人提c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临建
2
c
6
工程设计、施工详图、工艺试验成果、使用的原材料及试验成果。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
5
d
7
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5)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检查承包人派驻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其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是否与投标书一致,并做出评价;核查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核查劳动力进场情况及物资资料进场情况等。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6)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19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依据经审查批准的本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的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的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工期目标,以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
2)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各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季度、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应当包括准备工作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供图计划、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项内容,并以此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依据。
3)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1
9
3
4)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
4
6
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
6
1
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2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
0
4
解决措施,并付诸实施。 0
5
2
5)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
2
-
人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承包人相应调整b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
e
4
8
面报委托人批准。
e
b
a
6)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3人应分清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
a
e
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委托人批准。
3
b
7)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
3
a
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2
2
9
8)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配备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1
e
9)定期(月、周)向委托人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年、季、月、周完成工
9
2
程量以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报c。
2
c
6
(7)施工质量控制
5
d
7
本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3)检查督促承包人依据质量认证系列标准,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20
4)组织向承包人移交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工程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等;审查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点成果,并进行必要的复测。
5)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的构成及素质、试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
6)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抽样试验频度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且满足规程
9
3
规范最低要求(监理抽样送样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当监理抽样送样频度的数
4
6
量小于1时,取值1,混凝土3%,土方5%),抽样试验由监理部取3送交第三方试验中心检测;对
6
1
承包人关键部位试验取样要求100%见证,其他部分的见证取样比2不得小于30%,当拌和系统发现异
0
4
常情况时,须增加见证密度;监督承包人对其使用的称量、计量、检测设备每月定期校正。
5
2
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人进行
2
-
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b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
e
4
8
清理出场。
e
b
a
8)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3(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
a
e
织、施工机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3
b
9)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
3
a
式(或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2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
2
9
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监理人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根据自身的监理工作经验,对需要旁站
1
e
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删减或补充,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旁站监理规划,并提出质量控制要
9
2
点及方法。 c
2
c
6
10)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按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区分对工程项目
5
d
7
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1)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12)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3)组织进行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委托人组织单项工程验收、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并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
121
的处理。
15)监理人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16)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委托人。
17)配合和协调委托人搞好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工作。
(8)工程投资造价控制
监理人应配备专职造价控制监理工程师,并对工程合同费用、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其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监理工程项目以及各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性目标,各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合理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1
9
3
2)监理人应配置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完成对工程量进行复核或抽查,并对工程计量进行审核,
4
6
建立完成工程量和完成投资统计台账,进行投资控制分析,按阶段进行工程量、工作量的清算,以
6
1
实现对工程量、工作量总量和总造价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工2量台帐按委托人的规定表格形式
0
4
及相关要求建立,每月更新,投资控制分析分年、季二个层次,对所辖合同进行控制分析、预测。
5
2
必要时提出投资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2
-
3)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b,报委托人批准后签发支付凭证。
e
4
8
4)受理索赔申请,并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委托人进行理赔谈判。
e
b
a
5)依据委托人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3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
a
e
见,报委托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c
3
b
6)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己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季合同投资分析报告。按
3
a
工程进展情况和合同变更的可能情况,2期进行工程费用分析、做出合同金额的预测,必要时提出
2
9
投资计划调整、修改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理意见上报委托人。
1
e
(9)技术管理及技术服务9
9
2
做好监理过程中的技术管c及技术服务工作: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2
c
6
等提前进行研究,对施工技术、改进施工工艺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
5
d
7
问题有所预见并提出预控措施,加强技术管理。加强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总结和推广运用。
(10)施工安全监督
1)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等验收。
4)对承包人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查,对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5)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通报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安全监管会议纪要。
122
6)执行委托方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工作部署,配合委托人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识别与监控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
7)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8)审查批准承包人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要求和监督承包人对边坡及围岩等进行安全监测并审查对监测资料的分析报告。
9)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当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0)协助委托人组织防洪渡汛工作,按照委托人的统一部署,检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1
9
3
11)检查承包人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2家标准。督促承包人认真做
4
6
好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6
1
1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工程项目间的
0
4
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0
5
2
13)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0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包人对
2
-
安全事故的处理。 b
e
4
8
14)定期(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
e
b
a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3
a
e
15)监理人必须为施工安全监督配备专c监理工程师。
3
b
16)依据委托人对工程分包的有关规c定,做好对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内容和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
3
a
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承包人与分2单位签订的分包协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国家政
2
9
策、委托人相关规定的合同条款及时要求修正。对施工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管理。
1
e
17)依据委托人制定的项目9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工程项目安全生
9
2
产管理制度,制定监理项目的c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实现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2
c
6
18)检查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素质。
5
d
7
(11)主持监理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写各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及工地各种会议(协调会、例会、碰头会等)纪要。
(12)协助并参与委托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监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验收文件和报告,以及竣工图等。协助委托人编制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和报告。
(13)信息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委托人对本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要求,完成监理所提交委托人的所有信息和文件;按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以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造价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对监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技术档案、资
123
料和图片、录像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使之能在施工期间的任何合理时间内查阅。定期(一般每年末提交,但涉及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照片、音像及资料等应及时提交)提交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照片、资料、报告及音像制品等,由委托人统一归档。竣工后应将经过整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全部移交委托人。
2)监理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监理活动的全过程。工程完工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四套竣工文件,磁盘文件(或其它类型的电子文件)二份,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按委托人要求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对各参建单位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水平。
(14)按公司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标监理的档案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检查本监理范围承包商的档案工作,以保证工程档案的完整、全面,符合国家规1。
9
3
(15)施工环境保护 2
4
6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
6
1
并在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严格实施。 2
0
4
2)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做好施工区界限之外的植物、生物和建筑物保护并
5
2
使其维护原状;对施工活动界限之内的场地,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2
-
防止发生对施工环境的破坏。 b
e
4
8
3)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将工程施工弃渣以及生产和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
e
b
a
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施工用水应尽量循环利3,必须排放的施工弃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以
a
e
及施工粉尘、废气、废油等,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以排放。
3
b
4)督促承包人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施工过程以及施工附属企业中噪声严重的施工设
3
a
备和设施进行消音、隔音处理,控制噪2时段和范围,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噪声防护。
2
9
5)督促承包人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的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
1
e
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工程完工后,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拆除委托人不再需要保留
9
2
的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场地,c复植被和绿化。
2
c
6
6)监督检查承包人的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根据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对各项环境保护工
5
d
7
程设施和措施的进度与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7)按照环境报告书以及批复意见,结合项目特点、进度编制工程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参与工程环保验收,签署工程环境监理意见,并向委托人提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
8)监理人应配合地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水保环保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数据和文件。监理人必须为施工期环境保护配备专职监理工程师。
(16)审核承包人对甲供材料月度、季度、年度需求计划及核销,进场材料的验收及抽样检测试验;建立甲供材料计划、供应、消耗、库存等管理台帐;对现场材料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17)其它相关工作。
3.4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工程验收及达标投产
124
(1)工程质量安全鉴定
1)监理人应配合、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和文件。
2)监理人应配合、参与国家有关部门或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巡视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工程资料和文件。
(2)工程验收
1)组织进行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协助发包人组织单项工程验收、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并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2)协助并参与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监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验收文件和报告,以及竣工图等。协助委托人编制所监理的1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
9
3
和报告。 2
4
6
(3)达标投产 3
6
1
监理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达标投产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工程达2投产的各项工作。
0
4
3.5咨询方面 0
5
2
(1)受发包人委托和发包人聘请的专家配合工作;0
2
-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b与文件;
e
4
8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e
b
a
4.监理依据 3
a
e
监理依据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
3
b
包括但不限于: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3 c
3
a
5.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2
9
5.1监理人员的要求 4
1
e
派驻工地现场监理人员数量和资格的要求如下:
9
2
5.1.1派驻工地现场监理c员数量
2
c
6
监理人派驻工地现场的各类监理人员数量,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5
d
7
5.1.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要求;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为监理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常驻现场。
5.1.3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曾在类似水利工程项目担任总监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2)有一定的控制、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合作;
(3)为监理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常驻现场。
5.1.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25
(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监理工程师、机电监理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够常驻现场。
5.1.5监理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现场工程经验。
5.1.6对部分专职监理工程师的特别要求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过水利部安全监理培训的监理工程师。 1
9
3
(2)造价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造价工程师。
4
6
5.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
6
1
监理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2在地环境条件,配备满足监理工
0
4
作需要的常规检测仪器设备和工具。 0
5
2
本工程监理人需要具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试模、砂浆试模、
2
-
混凝土试块养护箱、灌沙桶、环刀、相对密度仪、混凝b回弹仪、工程质量检测尺、测尺、卡尺。
e
4
8
6.其他要求:无。
e
b
a
3
a
e
三、适用规范标准
c
3
b
c
3
a
1.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名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水利工程
2
9
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2017等,监理规范、规程如
1
e
重新修订,以新修订的版本为准。
9
2
c
2.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标准名录:
2
c
6
3.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程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5
d
7
条例》、其他与工程质量保修相关的规程规定
四、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
(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2)开工、停工、复工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开工通知、合同工程开工批复、分部工程开工批复、暂停施工指示、复工通知等)。
(3)监理机构通知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监理通知、工程现场书面通知、警告通知、整改通知等)。
(4)监理机构审核审批、核查、确认等相关文件资料。
126
(5)监理机构检查、检验、检测等相关记录文件资料(主要包括旁站监理记录、监理巡视记录、监理平行检测记录、监理跟踪监测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理日记、监理日志等)。
(6)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7)计量和支付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进度付款证书、合同解除付款核查报告、完工付款/最终结清证书等)。
(8)变更和索赔相关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变更指示、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变更项目价格/工期确认、索赔审核、索赔确认等)。
(9)会议记录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10)监理报告(主要包括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
(11)影像资料。 1
9
3
(12)其他有关的重要来往文件。 2
4
6
2.成果文件的深度 3
6
1
成果文件的深度需要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2-2014)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
0
4
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 0
5
2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 0
2
-
成果文件的格式需要满足《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b(SL288-2014)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
e
4
8
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
e
b
a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 3
a
e
份数按专用合同条款要求。 c
3
b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c
3
a
(1)纸质版的要求: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公章,纸幅、装订格式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2
9
(2)电子版的要求:成果文件的电子版需刻录在4G以上的DVD光盘上,各类电子文件的通用
1
e
格式为: 9
9
2
文本文件DOC、TXT c
2
c
6
表格文件XLS
5
d
7
图像文件JPEG、TIFF
图形文件DWG、DGN
影像文件MPEG、AVI
声音文件WAV、MP3
(3)其他要求:无。
6.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无。
五、委托人财产清单
127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无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1
9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3
2
4
5.技术标准、规范 6
3
6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1
2
0
4
7.其他资料
0
5
2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0
2
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
b
e
4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8
e
b
a
六、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3
a
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e
c
3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b
c
3
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a。
2
2
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4
1
e
七、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9
2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c
2
c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6
5
d
3.监理人自备的交7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或者监理人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等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或者监理人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八、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29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监理投标文件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130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报酬清单
六、资格审查资料 1
9
3
2
4
七、监理大纲 6
3
6
1
2
八、其他资料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3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监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愿意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范围的监理工作。
2.我方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投标总报价为: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
3.我方承诺质量标准达到: 标准。
1
9
3
2
4.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4
6
3
6
1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0
4
0
5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
0
2
-
b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e
4
8
e
b
(4)投标保证金(如有);
a
3
a
e
c
(5)监理报酬清单;
3
b
c
3
(6)资格审查资料; a
2
2
9
4
(7)监理大纲; 1
e
9
9
2
/ c
2
c
6
5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d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及其附录为准。
7
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身份证号: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
132
。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未在其他水利工程从事监理业务,并在中标后仅在本工程项目中从事监理业务;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其他补充说明:/
1
9
投标人: 3盖单位电子印章)
2
4
6
3
地址: 6
1
2
0
4
邮政编码:0
5
2
0
2
电话:
b
e
4
8
传真:
b
a
3
a
e日期: 年 月 日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33
(二)投标函附录
合同条款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监理人 1.1.2.3
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1
9
姓名:
3
2
4
6
3
2 总监理工程师 1.1.2.5身份证号码: 6
1
2
0
4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5
2
0
2
3 监理服务期限 1.1.4.3 日历天-
b
e
4
8
e _____________________
b
4 委托人义务 2 对招标文件约定a委托人义务的附加条件:
3
a
e _
c
3
b
c
3 _____________________
a
5 监理人义务 4 对招标文件约定监理人义务的附加条件:
2
9
4 _
1
e
9
9
2工程范围:
c
2 _____________________
c
6
6 监理范围 55 阶段范围:
d
7 _
工作范围:
对招标文件约定合同价格与支付条款的附加条_____________________7 合同价格与支付 9
件: _
_____________________8 监理人违约 11.1 对招标文件约定监理人违约条款的附加条件:
_
_____________________9 委托人违约 11.2 对招标文件约定委托人违约条款的附加条件:
_
134
_____________________10 争议的解决 12 对招标文件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的附加条件:
_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3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1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3
2
4
职务:
6
3
6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1
2
0
4
特此证明。 0
5
2
0
2
-
b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投a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2
2
9
4 年 月 日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36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1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9
3
2
4
6
3
6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2
0
4
0
5
2
投 标人: (盖单位公章)
2
-
法定代表b: (签字或盖章)
e
4
身份证8码:
e
b
委托代理人: (签字)
3
a
e
身份证号码:
c
3
b
c 年 月 日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注:委托期限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137
四、投标保证金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或支票的扫描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其他可证明其基本账户的备案手续或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可参照以下格式或采用保函出具单位规定格式,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
投标保函
(招标人名称) 1
9
3
2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6
3
6
_月_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
1
2
0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
0
5
2
有效期内撤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0
2
-
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e
4
8
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
b
a
付人民币(大写) 元。 3
a
e
c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3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
b
c
3
我方。
a
2
2
9
4
1
e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9
9
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c
2
c 地址:
6
5
d 邮政编码:
7
电话:
年 月 日
注:投标保函采用非给定格式的,应包含以下实质性内容: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3)投标人名称;
(4)保证责任涵盖所有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5)担保金额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38
(6)担保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7)无条件支付,且支付时间承诺不超过7天;
(8)担保人盖单位章。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39
五、监理报酬清单
□监理报价方式采用费率报价
(1)监理报酬投标报价费率为 。
(2)费率指: 。
(3)监理报酬报价涵盖的内容: 。
(4)其他说明: 。
□监理报价方式采用金额报价
1
9
3
(1)监理报酬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2 (¥ )。
4
6
(2)监理报酬报价涵盖的内容: 3
6
1
2
(3)其他说明: 0 。
4
0
(4)监理报酬清单 5
2
0
2
- 单位:人民币元
b
e
4
8
| 序号 | 监理报酬分项名称 |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eb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3a | |||
| 2 | 3b | |||
| 3 | ||||
| 4 | 94 | |||
| 5 | e9 | |||
| … | …… 2c2 | |||
| 合计报价65 | ||||
d
7
140
六、资格审查资料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4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称 | 1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324 | 电话 | ||
| 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3 证书号:6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 员工总人数: | |||||
| 注册资本 | 52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2-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48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ba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aec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d | 1.与投标人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bc3a222.与投9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41e9932与投标人存在参股关系的其他单位:c2 | |||||
| 备注 | ||||||
注:
1.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投标人应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填写,相应提供附件资料。
142
(二)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1
9
3
2
4
6
3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出具。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43
(三)资质证书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的扫描件。
1
9
3
2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出具。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44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表
| 名 称 | 单 位 | 年 | 年 | 年 |
| 一、注册资金 | ||||
| 二、净资产 | 1 | |||
| 三、总资产 | 32463 | |||
| 四、固定资产 | 12040 | |||
| 五、流动资产 | be | 02 | ||
| 六、流动负债 | 8eba3 | |||
| 七、负债合计 | ec3bc | |||
| 八、营业收入 | 4 | a2 | ||
| 九、净利润 | 992c2 | |||
| 65d7 |
注:
(1)近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规定。
(2)本表后须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近年规定年限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填写,相应提供附件。
145
(五)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
可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
□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扫描件;
□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近三年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具体方法如下: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1
查询方法: 9
3
2
①单位查询: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案由4—刑事案由—贪污贿赂—
6
3
单位行贿”,选择“裁判日期”,填写“当事人”(填写单位6称),点击“检索”,将检
1
2
0
索后查询记录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
0
5
②人员查询:进入网站首页,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
2
0
2
行贿”,选择“裁判日期”,填写“当事人”(填写被查询人姓名),点击“检索”,将检
b
e
索后查询记录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
8
e
b
a
3
注: a
e
c
(1)近三年指开始查询时间至招标3公告发布日之后的任意时间。单位成立日期不足三
b
c
年的,单位查询从成立日期起开始查询,人员查询须符合近三年的要求。开始查询时间要求
a
2
2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
9
4
1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因重名,查询结果与被查询人同名有行贿犯罪记录
e
9
9
者,须提供全部查询结果记录,并书面承诺该记录中不包含本单位人员(承诺函格式自拟,
c
2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
6
5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提供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结
7
果,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查询结果由其所在单位提供。
146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委托人名称 | 19324 | ||
| 委托人联系人 | 36联系电话1204 | ||
| 监理合同价格 | 5202-b | ||
| 监理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48eba3 | ||
| 监理内容 | ec3bc3 | ||
| 总监理工程师 | 22941e | ||
| 项目简要描述 | 92c2c6 | ||
| 备注 | d |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近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规定。
(3)近年完成指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或委托人证明完成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147
(七)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委托人名称 | 19324 | ||
| 委托人联系人 | 36联系电话1204 | ||
| 监理合同价格 | 5202-b | ||
| 监理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 48eba3 | ||
| 监理内容 | ec3bc3 | ||
| 总监理工程师 | 22941e | ||
| 项目简要描述 | 92c2c6 | ||
| 备注 | d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8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 序号 | 诉讼或仲裁事项 | 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 | 缘由 | 结果 | 备注 |
| 一 | 诉讼事项 | ||||
| 1 | |||||
| 32 | |||||
| 61204 | |||||
| 5202 | |||||
| 二 | 仲裁事项 | e | e | ||
| a3aec | |||||
| bc3a | |||||
| 2941e | |||||
| 92c2 | |||||
| 5d7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分别填写,并相应提供附件。
149
(九)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执业资格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1 | |||||||
| 324 | |||||||
| 361 | |||||||
| 40 | |||||||
| 202 | |||||||
| e4 | |||||||
| 3 | |||||||
| ec3 | |||||||
| c3a | |||||||
| 4 | |||||||
| e99 | |||||||
| c2c | |||||||
| 7 | 5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在本表中列入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监理人员。
150
(十)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9324 | |||
| 主要工作经历 3612 |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4该项目中任职0 | |||
| 2-be | |||||
| 8eba3 | |||||
| ec3b | |||||
| 3a22 | |||||
| 41e9 | |||||
| 2c2c | |||||
| d7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6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1
(十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年份 | 用途 | 备注 |
| 1 | |||||||
| 324 | |||||||
| 204 | |||||||
| 52 | |||||||
| 2-b | |||||||
| 8 | |||||||
| ba3 | |||||||
| ec | |||||||
| bc | |||||||
| 22 | |||||||
| 41 | |||||||
| 92 | |||||||
| 2c | |||||||
| d7 | |||||||
152
(十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53
七、监理大纲
投标人提交的监理大纲应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对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投标人监理大纲是否满足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此为准,投标人需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逐条响应)。
| 序号 | 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差内容 |
| 19 | |||
| 24 | |||
| 61 | |||
| 04 | |||
| 20 | |||
| - |
4
8
e
b
(2)监理工程概况; a
3
a
e
(3)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
c
3
b
(4)监理依据和监理工作目标;c
3
a
2
(5)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9
4
(6)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安排;
e
9
9
(7)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c
2
c
(8)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6
5
d
(9)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10)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11)其他。
154
八、其他资料
(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有效运行证明(监督审核合格证明)扫描件;(2)获奖证书扫描件;
(3)其他: 。
1
9
3
2
4
6
3
6
1
2
0
4
0
5
2
0
2
-
b
e
4
8
e
b
a
3
a
e
c
3
b
c
3
a
2
2
9
4
1
e
9
9
2
c
2
c
6
5
d
7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