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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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1
发布于
广东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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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初步设计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 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勘察、初步设计合同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第六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中的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初期、 详勘)、测量测绘及物探等;(2)设计部分:初步设计、编制概算;(3)其他服务;协助 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勘察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 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现修改为:"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部分:负 责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勤)、管线勘察、物探、测量测绘(包含:地形测绘、建 筑物平面测绘、建筑物立面测绘、建筑面积核算、建筑物放线、规划核实面积测量、验测平 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等所涉及的测量测绘工作。);(2)设计部分:初步设计阶段内容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3)其他服务: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勘察 设计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 标准等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联系地址及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号1 招标人地址:"兴宁市兴合线叶塘段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一 楼",现修改为:"兴宁市天河创新产业园办公楼 3 楼"。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号 38 修改如下:

原文:

38 履约担保

修改为:

38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保函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 5%。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申请支付第一笔款项前通过银行转账
(必须从中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账汇出)或提交银行出具的有效合
同履约保函或办理有效的保证保险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合同
履约保证金(余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 14 日内无息退还。
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不足部分
发包人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所有处罚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程
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将由履约担保中先行支付。
使用银行或第三方保函的,保函期限与合同工期相同,保函到期的,
承包方应再出具新的保函或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否则暂停拨付工程
款,直至承包方出具有效保函或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新增:

、初步设计费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包人在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初步设计费暂定价的 15%;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完成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有
关程序审批后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累计支付至初步设计费暂定价
的 60%:
(3)概算经有关程序审核批复后,设计人提出申请,余款经有关
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4)设计人在申请支付每期费用前应当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
工程勘察、初 用发票,经发包人财经制度审核批准后付款。若设计人不能及时提供
43 步设计费支付 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
方式 I项。
二、勘察费(含测量测绘、岩土勘察等支付方式):
(1) 预付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勘察人提出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发向人在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勘察费暂定价的20%,预付款在每期申请支付进
度款时按预付款的50%扣回,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完为止,乙方按实际
完成工作量及相关成果申请进度款,且工程进度款累计至合同价款的
70%前,预付款需全部扣回。
(2) 进度款支付方式:
1、测量测绘进度款支付方式

2

(1) 测绘进度款支付规则:乙方分子项目或分批次完成测绘工
作,提交完整测绘成果资料、测绘成果计算书、工程量确认单,经甲
方审核合格之后方可申请当期进度款;当期进度款支付按收费标准下
浮 20%后支付至项目当期实际进度的 80%。
即计算公式为:当期测量测绘费用=(收费标准对应子目基准综
合单价×80%)×当期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合格的工作量×80%(工
程讲度)
(2) 剩余测量测绘费,乙方完成全部测量测绘工作,提交所有
完整有效的测量测绘成果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岩土勘察进度款支付方式:
(1) 乙方分子项目或分批次完成岩土勘察、管线探测勘察工作
(含: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岩土成果编制、管线探测、
物探等),提交勘察报告、原位试验数据、管线探测成果等全套资料,
成果经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核算勘察实际完成工作量;
甲方按乙方完成的有效成果支付至于项目或该分批次实际勘察费用
的80%。当期进度款支付按收费标准下浮 20%后支付至项目当期实际
勘察费用的 80%。
即计算公式为:当期工程勘察费=(按当期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
的工程勘察收费基价×80%)×80%(工程进度)
(2) 剩余勘察费用,乙方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并提交所有有效的
勘察成果资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备案后 15个工作日
内支付
(3)勘察人在申请支付每期费用前应当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经发包人财经制度审核批准后付款。若设计人不能及时提供发
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结算依据:
工程勘察、初 一、设计费计费依据:
44 步设计费结算 1、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
依据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经发改批复概算的建安费为计算额计算工程
设计收费基价,设计费结算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3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64.60%×初步设计费占比(0.40)×(1-中标下浮率)结算。若结算价
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
二、勘察费(含测量测绘、岩土勘察)计费依据:
1、测量测绘收费:
(1) 测量测绘费计价按收费标准综合单价下浮 20%后,再乘以
(1- 中标下浮率)计取。
即:测量测绘费用=(收费标准对应子目基准综合单价×80%)
×最终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合格的工作量×(1-中标下浮率)。
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
(2)测量测绘收费计价按国测财字(2002) 3号收费标准计取,
国测财字(2002)3号若无具体计价,参照:《粤勘设协字(2021)2
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的通知》等其他相
关收费规范执行。
(3) 测绘困难类别、勘察等级均由甲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书面
确认,乙方不得自行提高等级指高计价基数。
2、岩土勘察:
勘察费结算时按最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取,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建设部 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收费
标准,再套用(1-中标下浮率))后,下浮20%进行结算。若结算价
超过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结算。
即:工程勘察费=套用的工程勘察收费基价×80%×(1-中标下浮率)。
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超中标价。

5、勘察、初步设计合同已更正,请以本更正公告附件为准。

为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现决定将本项目的相应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时间如下: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 名 称 兴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
初步设计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 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6 日 09: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 (纸质保函/保证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6 日 09:00-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 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 8 月 6 日 09:00 时止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6年 7 月 26 日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时止
开标时 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 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6年 8 月 6 日 09:00 时至 09:30时止
定标时间 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召开(具体时间 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勘察、初步设计合同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 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 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勘察、初步设计合同不符,则以本更正公告及附件为准。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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