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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桐山街道江滨北路266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华莲社区龙岩大道中276号A幢2102、2105室
联系人: 林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硖门乡青屿头(霞浦界)段公路工程施工及土石方处置一体化项目(评定分离)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1)安徽亨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未提供职称评定相关网站的网查截图或任职资格文件(职称批文),不符合评标办法3.3资格评审标准第(6)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2)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3.3第(11)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73110157 元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福建省普通国省道移交和接养工作细则(试行)》(闽交建〔2020〕32号)、《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或以上(注: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和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承包人应按新标准、新规范执行。采用新标准、新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24 个月(其中二级公路工期为18个月),土石方处置期限为5年,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处置期限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吴英杰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开通会员可解锁*07333,职称编号:9342*开通会员可解锁*609,安全生产考核B证:皖交安B17G00165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王怀斌、陈南华、蔡强、吕申云、黄启金、王杨亨、王丽琴;清标小组成员:董意、庄建平、翁爱清、林翔、喻小兰;定标委员会成员:李锦程、林振栋、翁江晖、郑琼、叶维乾。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人)名称: 安徽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施工投标总报价 1073110157元,土石方认购价520000000元,项目经理:吴英杰 ,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开通会员可解锁*07333,职称编号:9342*开通会员可解锁*609,安全生产考核B证:皖交安B17G00165;项目总工:任明军,职称编号:9342*开通会员可解锁*810。2、现场抽取K值为9.33%,定标基准价为1073748665元,根据开标前加密上传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定标方案确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十日。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5、监督单位:福鼎市交通运输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