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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 《台山市深井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深井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改造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151725)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台山市深井镇深井文化体育广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是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三批典型镇建设项目之一,对深井文化体育广场及旁边小公园进行改造。具体内容如下:1.园内道路改造:安砌侧(平、缘)石250.7米,铺设人行道(透水砖1546.93平方米、木纹砖175平方米)。2.园内地面改造:土石方工程(挖土10815.79立方米、填土8944.87立方米),新建水泥地面800平方米、铺丙烯酸地面800平方米。3.新建公园排水沟170.9米。4.公园里垂钓平台采用竹木地板43.24平方米,含石基础6.45立方米、C25的独立基础20.73立方米。5.公园入口改造:新增入口定制雕像(定制件),成品集装箱280平方米。6.绿化工程:栽植乔木34株、灌木30株、花卉794.5平方米,种植草皮11000平方米。7.电气安装:25套路灯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468.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66万元(其中勘察费1.99万元,设计费17.22万元,监理费12.82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29.63万元),预备费18.45万元。资金来源:“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培育上级补助和镇级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台山市深井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深井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改造工程)规划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深井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台山市深井镇绿美生态小公园改造工程)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