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要区禄步镇典型村建设——大连村委会新冲村、莲塘村、兴仁村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1-08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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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高要区禄步镇典型村建设——大连村委会新冲村、莲塘村、兴仁村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禄步镇大连村典型村创建工作,提升村容村貌,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禄步镇典型村建设——大连村委会新冲村、莲塘村、兴仁村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     二、项目代码:2512-44*开通会员可解锁*-920875。   三、项目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禄步镇大连村委会新冲村、莲塘村、兴仁村。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翻新建筑裸砖外立面油漆约3300平方米,更换树脂瓦屋面约1100平方米,新建商铺广告牌150平方米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99.00万元,其中:工程费94.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专项债劵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项目拟在临时工程、清表、基础处理、园林工程等方面实施以工代赈,增加群众收入。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肇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二、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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